| 中药出口欧盟缘何遭受重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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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14:25 北京现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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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传统药品法案》正式生效对中国中药出口欧盟的巨大冲击目前已然显现,仅以上海口岸为例,今年5月份上海口岸对欧盟的中药出口共计18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锐减了近六成;6月份对欧盟出口中药不到19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逾三成。 德国、法国、西班牙原是欧盟进口中国中药最大的市场,但是今年5月份,上海口岸对德国出口中药仅为1万美元,下降八成多,对法国、西班牙的中药出口几乎为零;6月份上海
据了解,《欧盟传统药品法案》今年4月30日起正式生效,至2005年10月,欧盟各成员国都将根据本国情况将《欧盟传统药品法案》纳入本国药品法规加以实施。根据该法案规定,对欧盟市场出口药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欧盟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准则”(GMP),出口药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欧盟药典标准,欧盟的进口商必须办理药品进口许可证。 中药是中华文明的一朵奇葩,但在当今国际中药市场上,“洋中药”却在大行其道,中国中药所占份额仅徘徊在5%左右。原因何在?仍以中国中药出口欧盟为例,鉴于大多数中国中药生产厂家至今尚未通过欧盟GMP审查,其药品未能在欧洲成功注册,不具有合法“身份”,目前中国中药制成品只能以食品和医药原料的名义进入欧盟市场。由于中药的成分比例复杂,中国中药企业一般很难提交精确科学的药检报告,从而难以证明中药质量符合欧盟的药典标准。而欧洲药品进口商为稳定长期货源,规避未来风险,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对尚未取得出口欧盟通行证的药品的采购。 专家指出,中国中药生产厂家应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尽快通过欧盟GMP机构对药厂的审查,获取欧盟药品市场的“通行证”。中国中药界还应打造企业联盟,向处方化、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迈进。如此,才有可能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收复出口“失地”。姜煜孙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