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下放派出机构实施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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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06: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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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息 中国证监会日前向所属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认真做好下放派出机构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工作。 通知说,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中国证监会下放派出机构实施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分别为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核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迁址核准、证券公司转让、互换营业部审批、
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设定行政许可,不得自行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对确需进行监督管理、但本单位又无权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各派出机构应当注意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加强监管,不留漏洞。上海证券报记者林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