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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推出道路承运人责任险产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09:05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李庆华6月30日北京报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7月1日即将正式施行之际,推出了道路承运人责任险产品。

  《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此次,人保财险不仅推出涉及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及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的道路承运人责任险产品,而且还在该公司今年独家推出的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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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附加了危险货物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人保财险针对危险货物设计的道路危险货物责任保险所包含的货物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两部分,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提供保障。人保财险为保障客运旅客人身及财产安全而设计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主要以由于旅客乘坐承运人提供的客运汽车途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运人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障内容。

  人保财险此次开发设计的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包括了对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保障,同时还保障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的除污费用,这是与以往的承运人责任保险产品的最大不同。

  据悉,人保财险今年在商业保险领域推出了针对蓬勃兴起的物流业的物流保险。为满足在《道路运输条例》施行后物流行业转嫁危险货物风险的需求,该公司又为这一产品设计了附加危险货物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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