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征电器(600112)国家股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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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05: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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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20号文《关于同意豁免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长征电器股票义务的批复》批准,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鉴于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器”)面临严重财务困难,你们实施的重组方案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贵州省人民政府支持你们对长征电器进行重组(黔府函[2004]49号),同意豁免你们因协议收购贵州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国资公司”)所持长征电器84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9.19%)所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今后你们若增持长征电器股票,必须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以要约方式进行,除非事先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你们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若持有长征电器股票,视同你们持有长征电器股票,对此也必须按上述要求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