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海化(000822)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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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4:00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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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税前每10股派现金1.0元,税后每10股派现金0.8元。
股权登记日 2004年5月25日 除息日 2004年5月26日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4年3月27日召开的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二○○三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458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8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25日,除息日为2004年5月2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有法人股、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李光强 江修红 咨询电话:0536-5329931 传 真:0536-5329879 六、备查文件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