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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尽量避免涉及商户和持卡人支付费用的规定
本报北京电(记者周菡)银行卡跨行交易收费不同以往,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批复《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按新分配办法规定,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发卡行须按一定标准向代理行和银联支付手续费或服务费。POS跨行交易的商户也须按一定比例向发卡行和银联缴纳服务费。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该办法作为行业内部规定,旨在调整中国银联各入网机构参与跨行交易时的收益分配关系,改变了原有收费办法对市场进行行政干预的色彩,其内容也尽量避免涉及商户和持卡人支付费用的规定。因此没有规定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的手续费标准,而是由其根据所要支付的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比例,依据商户情况和自身的成本要求协商确定。
办法规定,ATM跨行取款交易收益分配采用固定代理行手续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暂不规定ATM跨行查询收费。
POS跨行交易的商户结算手续费收益分配,采用固定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即每笔商户结算手续费。
《办法》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原有的有关规定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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