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投资文化 > 正文
 
不查账也有责任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 05: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周晓同志:

  我的几个朋友的账户让我照看,某证券公司的经纪人杨某劝说我转到他们证券公司,我同意了。2001年1月,杨某拿着我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卡到他所在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杨某所在的证券公司在我朋友本人未到场也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为我朋友办理了开户和股票转托管,同时杨某也在开户时设置了交易密码。当时我朋友账户的股票市值是105万元,
后来我朋友在2001年7月查询了账户,发现资金少了很多。经了解,原来杨某在开户后于2001年2月,将我朋友账户中的股票全部卖出,卖出时的资金是103万,在卖出后杨某又为了做大交易量频繁操作,结果到2001年7月时股票市值仅为45万,亏了60万元。我朋友要求经纪人赔偿损失,结果经纪人离开证券公司不知去向。后我朋友要求证券公司赔偿60万元,证券公司提出,即使赔偿也不是60万元,理由是当初我朋友账户中持有股票,到2001年7月发现资金减少,该期间未查询账户,说明本人没有卖出股票的意愿。假设当时持有的股票没有卖出到2001年7月时的股票市值是70万,因此证券公司同意赔偿35万。我认为,证券公司在客户本人未到场的情况下为其开户是违规的,由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经纪人设置密码后未经过本人同意操作账户也应该属于违规行为,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我认为证券公司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也不对,因为当时经纪人卖出我朋友的股票后资金是103万,而现在是45万元。请问,我朋友要求赔偿60万元或58万元的要求合理吗?

  江苏 王女士王女士:

  证券公司的辩解与计算方法不成立。股东查询账户与否与证券公司是否违规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如果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属实,则应对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其数额并不因股东在这一期间没有查询账户而减少,而应为原始市值105万元与发现被恶意无权代理后的市值即45万元的差额,即60万元。另外,你主张权利或起诉对象应为该证券公司,而非经纪人,因为后者是前者的代理人。

  周晓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关闭

     都市生活掌中搜
激情为你燃烧 就等你哦!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结识新网友,短信免费发,就来了了吧!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捕 订阅新浪新闻随时掌握最新动态
  报名优惠:注册会计 英语口语 在职硕士、职称英语 少儿英语

【 新浪IVR语音业务开通 拨打125908586 听笑话/恐怖故事 1258685 结交帅哥/美女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在耳边呢喃诉爱意
跳一场激情双人舞
非常笑话
最最最酷辣的笑话
每天都来爽一爽!
图片
铃声
·《手机》-来电
·梅艳芳 床前明月光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超级礼品秀
  • 佳能 A70
  • SONY U60
  • 淑女疯狂
  • 征服者性感香水
  • 佛罗蒙男用型
  •   理财新时尚-收藏
  • 网上钱币卡市场热
  • 邮品一族交易社区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