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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 03: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各综合类证券公司:

  受中国证监会委托,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重点、科目与考试方式

  (一)考试重点测试参加考试人员(以下简称报考人)对证券公开发行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投资银行业务有关的金融(证券)及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必备的判断和决策能力等。

  (二)考试科目:(1)证券知识综合考试;(2)投资银行业务专业考试。每科100分,两科总分2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三)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命题可包括判断选择(单项选择或多项选择、是非判断)、关键内容填空、问题回答以及案例分析(计算)等。

  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所规定的具有投资银行专业经历的报考人,可通过所任职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以下简称申报机构)报名。

  三、报考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报名表(T1)”(参见附表一),贴两寸正面免冠光面彩色近照1张,另附同版照片2张。该报名表可参照表样自行印制,也可以从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下载。

  2、符合《通知》要求的具有投资银行经历的直接证明文件(详见附表一后的说明)。对于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报考人,考试前发现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通过考试的,成绩作废。

  四、申报机构须对报考人的资格及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汇总填报“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汇总申报表(T2)”(参见附表二)。对于出现申报虚假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该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报名时间、方式、费用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从2004年2月2日起至2月1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费用:报名时每人缴纳报名费180元,由申报机构统一于2月15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交至协会或拨至以下帐号:开户行:民生银行金融街支行,帐号:0114014210000388,收款单位户名: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

  3、报名方式:由申报机构核实报考人报名资格后,将报考人报名表原件(T1表,附同版照片两张,照片背面请用正楷字体注明申报机构、报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及本单位考试汇总申报表(T2表一式两份,并附EXCEL格式电子文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执业标准委员会。

  4、考试时间:2004年3月1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09:00———11:30证券知识综合考试

  14:00———16:30投资银行业务专业考试。

  5、考试地点:北京、上海、深圳。报考人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请申报机构在附表二中注明报考人所选考试地点名称。考场详细地址将另行通知。

  六、中国证监会对申报机构及报考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向申报机构发放准考证,并委托申报机构转送报考人,申报机构统一组织报考人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七、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分数线由中国证监会视本次考试的具体情况统一确定,待考试试卷评阅之后通知申报机构并予以公布。

  八、报名信息查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src.gov.cn),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

  咨询电话:中国证券业协会执业标准委员会:010-88061724,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010-88061223

  九、本次考试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4年1月12日

附表一

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报名表(T1)

 

申报机构:

序号:

 报考人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

 

手 机

 

工作单位

 

职  务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高等教育

   

 

 

证券从业

及投资银行

经  历

 

报考人承诺

l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报名条件。

l         本人承诺本表及其附录材料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

l         对存在虚假内容的,本人自愿接受有关监管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

   

 

申报机构

审查意见

 

 

l         本机构已对报考人填报本表及附录材料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核查。

l         本机构同意报考人参加本次考试。

                    机构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l         本表可根据本表样自行印制,也可从中国证监会“保荐信用监管”系统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下载。

l         本表后应附符合《通知》要求投资银行经历的直接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须由报考人本人签名及机构盖公章确认,报考人或机构有义务应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考试机构的要求出示原件。

l         上述“直接证明文件”是指能表明报考人相关经历或身份的文件。例如,载明报考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与人的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表明报考人符合《通知》规定投资银行经历的证明和机构认定的文件;报考人为投资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附表二

首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汇总申报表(T2)

 

申报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报考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龄

性别

现任职务

投资银行

业务经历

考试

地点

备注

 

 

 

 

 

 

 

 

 

 

 

 

 

 

 

 

 

 

 

 

 

 

 

 

 

 

 

 

 

 

 

 

 

 

 

 

 

 

 

 

 

 

 

 

 

 

 

 

 

 

 

 

 

 

 

申报机构负责人

签名:                                           机构公章:

 

注:1、考试地点可选择“北京”、“上海”或“深圳”;

  2、投资银行业务经历类别须填列《通知》规定的类别IIIIII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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