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汽车(000625):公司拟修改增发对象和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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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 02:5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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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有调整 本报讯长安汽车(000625)公告称,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属于内资股,B股属于外资股,两者的股份性质不同。为了保证增发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进行修改。 长安汽车原增发A股方案第4条规定,“增发的发行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及在深交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第5条规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一定的比例优先认购”。 现长安汽车拟将发行对象改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A股)股东、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方式改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可按一定的比例优先认购”。 修订须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长安汽车公告称,拟投资2970万元设立长安汽车零备件销售有限公司和投资3555万元设立23家销售子公司;出资5000万元收购溧水县公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所拥有的990亩土地、12万平方米厂房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姚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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