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效能监察制度 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代表委员访谈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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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 08:34 人民网-市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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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建明 “听了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的做好政府工作的九条经验和体会,使我们基层工作的同志很受鼓舞。在新的形势下,政府工作要做到行为规范、运转高效,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制度来保证。”人大代表、河南新乡市市长吴天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他的体会。 近几年,新乡市以实施效能监察为突破口,在市、县两级成立了政府效能监察办公室,单列编制,充实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提出了“三明确一追究”,即明确监察内容,明确监察对象,明确监察结果的处置原则。对监察对象在履行职责中失职、违规违纪行为予以追究,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002年新乡市对公路建设、通道绿化、秸秆焚烧、城市建设、关闭小造纸企业、集中整治关闭城市规划区自备井等项影响较大的重点工作开展了全过程的效能监察。先后通报了25个(次)县(市)、区及50个乡镇;通报批评了6名副县长和5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14个乡(镇)受到黄牌警告,2名乡(镇)党委书记被停职检查,2名乡(镇)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过强有力的效能监察,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中心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确保了市委、市政府决策落到实处。 为使效能监察制度能长期坚持,真正起到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作用,新乡市将围绕政府建设的目标,确立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的主题;以实施效能监察为总方针,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申的“两个务必”,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完善政府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四大职能,建立健全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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