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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此项制度不仅提高了上市公司透明度,同时也是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
始于2000年底的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制度自去年以来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这项制度的初步建立提高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对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那么,市场各方对于此项制度的建立究竟持何种态度?
对于制度的完善有何种意见和建
议呢?昨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士、部分证券分析师以及投资者
。
证券交易所: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士表示,业绩预告制度的初步建立对于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无疑具有积极意义,这也是市场逐
步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上证所作为一线监管部门,在今年年报披露伊始,就已对业绩预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对业绩变动较大的公司给予了重点关注和持续监管。此外,上证所将及时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条款,以便更好地促
进上市公司在日常运作和信息披露中有章可循。
该人士称,业绩预告制度是2000年底交易所在有关年报披露通知中首次提出的,当时仅要求可能出现亏损的上市
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去年一年,上证所在听取市场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业绩预告制度进行了及时调整和进一步的完善。在内
容上,上证所于去年中报披露前要求预计业绩将出现大幅上升或大幅下降的公司也同时发布公告。而至年底,又进一步明确了
所谓业绩大幅变动的具体指标是指"利润总额变动50%"。在时间上,上证所则将原先规定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披露业绩预告,调整为"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业绩预告,这实际上给了上市公司两个月的时间来计算业绩,让公司有更为
充裕的时间了解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
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经遵守了该项制度。需要指出的是,自业绩预告截止日至今,仍然有十
多家公司没能及时预警、预亏,或者预告业绩大幅上升。对于这一情况,上证所已及时了解了相关公司不按时披露业绩预告的
具体原因,并根据有关规定,对一些公司进行了处分,同时责成这些公司董事会今后必须充分重视此项披露工作。
对于今年季报披露中要求上市公司预计2002年中期可能发生亏损或盈利水平较去年中期出现大幅增长或下滑的,
应在季报中作专门说明这项规定,该人士认为,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借鉴国际惯例的体现,也是改进业绩预告制度的新尝试。这
一规定有利于投资者获取上市公司持续及时的信息,以便做出更为理性的投资决策。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士则透露,目前深交所已对天发股份等7家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的公司予以批评,有关公司也
已就此向投资者公开致歉。对没有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的公司,深交所将根据情况继续进行严肃处理。
市场人士:应保证信息准确性
对于业绩预告制度的实施,市场人士纷纷给予肯定,认为这是改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有益举措。与此同时,市
场人士却更多地提醒投资者应关注业绩预告中信息的可信度、真实性,并建议监管部门在具体制订该项制度的时候考虑如何更
好地防止出现业绩预告突然"变脸"现象。
银河证券上海总部研发中心行业公司部负责人顾为平认为,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角度来看,业绩预告制度极大
地增强了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如果该项制度持续坚持下去,确实能够反映出上市公司的真实运作情况。这对于投资者
获取公正、有效的信息有极大的帮助。但从目前上市公司去年年报业绩预告的实际操作来看,业绩预告毕竟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个别公司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出现问题,这很有可能成为一些机构炒作市场的题材。当然,总体而言,业绩预告制度的初
步建立是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在完善过程中与国际接轨的一个表现,不仅有利于投资者,也有利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经营情况做出及时判断。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关人士表示,预告业绩对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强化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
者理性投资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此次要求上市公司在披露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时候,如果预计2002年中期可能发生
亏损或盈利水平较去年中期出现大幅增长或下滑的应在季报中作专门说明,这项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难度,上市公司所披
露信息的准确性值得怀疑。因为要求上市公司在经营只进行了四个月不到的时间就预测半年的业绩,其财务制度能否准确达到
这个要求有待观察。比如此次年报业绩预告中就出现了预盈复预亏的公司,如果这种现象在中报业绩预告中再次发生将对市场
不利。因此,对于业绩预告的具体规定如果没有一些相关限制,可能会带来很大问题。
另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是,连续三年亏损的ST公司如果预告业绩的话,尤其应该谨慎。如果预告发生偏差对投
资者将产生重大影响。因为此类公司今年中期盈利和亏损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命运,而业绩预告发布后,期间还可能存在很大的
不确定因素,一旦业绩预告发生"变脸",对市场影响很坏。在这方面,也许监管部门应给予更多关注,并加强监管。
投资者:有利于及时获取信息
毫无疑问,投资者应该是业绩预告制度中最大的获益方,记者在昨日的采访中发现,广大投资者对此均表示欢迎,并
认为此举提高了中小投资者获取市场信息的公正性。
一位姓戚的女士告诉记者,自从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进行业绩预告以后,她们这些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了
解到上市公司大致的经营情况和盈亏方向,而不用在公司年报披露以前根据一些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来做出投资决策。这既避
免了业绩事先泄露造成投资者之间获取信息的不对称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一些庄家利用虚假信息操纵市场的不良现象发
生。
另一位姓郑的小姐则认为,业绩预告防止了上市公司业绩"地雷"突然引爆而令投资者措手不及的现象一再发生,并
使得业绩大幅下降公司的市场风险得到提前释放,不至于让中小投资者总是处于信息获取层面的最底层。但她同时希望上市公
司不要将业绩预告当儿戏,应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以免业绩预告"变脸"现象的泛滥,因为这种情况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往
往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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