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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罗力
原载 | 马洪基金会
李罗力
莫干山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马洪基金会创会理事长
深圳市市委原副秘书长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理事长
2013年,“深圳市政协网”发表了已经去世的原深圳市第一届政协主席、1981年深圳特区刚刚建立不久就调任深圳担任常务副市长的周溪舞同志的一篇文章,他用非常朴实的语言和非常生动的事实,对深圳经济特区初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做了一个十分重要和深刻的回顾。
深圳最早进行建立市场经济的尝试和突破
周溪舞同志在文章中说:“当年全国没有推行市场经济,也没有说经济特区可以推行市场经济。但是深圳特区初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这是因为:第一,中央说过经济特区要按国际惯例办事,要和国际市场接轨;市场调节的范围和幅度在全国要小一些,在经济特区可以大一些。我们理解,特区基本上就是搞市场经济;第二,中央赋予经济特区的使命是做中国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排头兵和改革开放的试验场,当然要在市场经济方面先行先试;第三,深圳原来没有什么经济基础,初期我们搞大量的‘三来一补’、搞外商投资企业,这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不可能给外商制定指令性的生产计划。内联企业看准的就是要从深圳奔向国际市场、赚外汇,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也要靠市场经济”。
溪舞同志的这段话用非常朴实的语言讲出了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事实,那就是深圳当时的主要领导,已经从实际行动上开始了突破计划经济的禁锢、大胆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尝试。他们没有任何高深的理论,也没有任何畏手畏脚的顾虑,在他们看来,既然是经济特区,那么本来就是要搞市场经济,就是要在市场经济方面先行先试。而且他说出了一个最重要的事实:深圳原来就没有什么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来就只能是搞“三来一补”和外商投资,那当然就只能搞市场经济,因为对“三来一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怎么可能按计划经济的办法来从事呢?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当时还在全国被很多人视为理论和思想的“禁区”,还在从中央到地方、从政界到学界吵得一塌糊涂的有关“市场经济”的争论,在全国各地还重重困难、层层干扰、很难迈出实质性步伐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深圳就这样波澜不惊地拉开了在中国改革开放史上的“序幕”。
溪舞同志在这篇文章中对深圳当年的价格改革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让我深感震撼。
我们这么多年来有一种认识,就是觉得是莫干山会议上由中青年学者当时提出的双轨制建议,为中国的价格改革做出了最重要的贡献,实际上这是大错特错的。因为经过那个年代的人都知道,双轨制只是当时提出的一种价格改革的思路,事实上中国的价格改革最终完成并不是靠双轨制(下面我们将讲到,双轨制的提出反而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而是靠中国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后面我们要讲到的深圳最早进行的价格体制改革,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而且还充分证明,深圳在价格领域改革所做出的示范和影响,对中国的价格改革做出了不起的贡献,它实际的作用远超过莫干山会议由中青年学者们所提出的双轨制价格改革建议。
80年代物价改革是中国改革初期最难度过的一关
1984年在浙江莫干山上召开了历史上第一次中青年经济学者改革研讨会,史称“莫干山会议”——今天已被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里程碑之一载入史册。在那次会上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向中央提出了价格改革的思路——“价格双轨制”。
图注:1984年,右起第三人为本文作者李罗力参加莫干山会议期间留影
我是莫干山会议的亲身参加者,在这个会议上讨论了许多改革的议题,其中包括农村改革、城市改革、企业改革、对外开放等等,但是为何只有价格改革的报告才得到中央那么重视,并且将这次会议上讨论的结果——“价格双轨制”上升为整个国家价格改革的主要思路呢?就是因为当时中央最着急的就是价格改革。产品价格是建立市场经济(那时叫“商品经济”)的决定性因素。如果产品价格不能由市场决定,还要由国家来统一定价,那还有什么市场经济可言呢?但是要按市场确定产品的价格又是何其难,主要是全国从上到下的还是计划经济的工资体系,人们的收入水平极低,根本就不能承受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价格波动。
这种不改革价格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就寸步难行,但要改革价格老百姓又承受不起的矛盾成了当时改革无法深入进行的“死结”。于是只好用“双轨制”来作为价格改革的过渡性措施,即涉及到国计民生的产品,仍然实行“计划价格”;非国计民生的产品,可以由市场定价,实行“计划外”价格。
然而这种“价格双轨制”的改革又引发了另外一种尖锐的社会矛盾,那就是一部分有权有势的人(主要是当时某些“以权谋私”的官员、“高干子弟”和社会上善于钻营投机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计划价格”拿到计划内的产品,然后到社会上按照比“计划价格”往往高出好几倍的“计划外价格”出售,从中大量谋取暴利,使得这种“价格双轨制”一时间形成了腐败的“温床”,引起了社会极大的不满。这也使当时吴敬琏等一些颇有影响的重要学者,在各种会议和主流媒体上大声疾呼,要求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一步到位”的价格体制改革,即要进行“价格冲关”。
这样一种形势使得当时的价格改革更加难上加难。于是1988年,中央决定要采纳进行“物价冲关”的改革措施,准备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一步到位”的市场价格体系改革。没想到主要领导人这样一种改革的思路传出后引起了社会上的极大恐慌,老百姓因为担心物价上涨,各地的人们都冲到市场上去抢购各种生活用品,同时又到银行去提钱以进行抢购,从而形成了遍及全国的“抢购潮”和“挤兑潮”。正是这样一种剧烈的社会动荡不仅导致了这次“物价冲关”改革的“流产”,而且成为第二年中国社会出现更大动荡的根源之一。
由于我1986年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的位置上,调到国家物价总局的物价研究所做副所长,而且还参与了中央要进行“物价冲关”的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同时也由于我们的报告认为“物价冲关”不可行我还受到了当时物价总局领导的批评,所以我非常了解当时物价改革的困境,非常担忧如何才能够顺利解决价格改革的问题,当时似乎看不到出路。
然而奇怪的是,这个在80年代看上去极为艰难的改革,到1992年小平南巡和全国大开放后,竟然不声不响、波澜不惊,在国家没有采取任何重大的引人注目的改革举措情况下,似乎是“自然而然”的完成了。后来才知道,实际上深圳乃至整个珠三角当时率先进行的物价改革,已经为全国的物价改革从实际上(而不是理论上和顶层设计上)闯出一条成功之路。在全国大开放后,国家有关部门只是将深圳等地的实际做法放大,施展到全国而已。
因此,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在本文中来看看深圳是如何进行物价改革的,这个在上个世纪80年代全国看来似乎都“无解”的改革“死结”,在深圳是如何率先进行解决的。
深圳率先成功进行的物价改革比全国提前了十年
溪舞同志在文章中写道:“当时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物价并轨。这并不好就会出问题。东欧很多国家就是在物价处理不好的问题上,导致人民造反的,这是一个很危险的问题。而在深圳,物价并轨没有出问题,主要原因就是通过物价改革,发挥了价值规律的作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建立了一个良性的经济循环,使得社会生产、群众收入和物价水平三者协调均衡发展。”
深圳建市初期,常住人口由于受到户籍管理控制,增长不快,但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增长飞快。在原有的计划经济环境下,商品分配基本上都是按常住人口的数量来分配的,而且生活必需品基本上都是凭票供应。人口急剧增长必然导致商品严重短缺,尤其是蔬菜和副食品因供需失衡,导致深圳菜价大幅上涨。普通市民一个月工资只有几十块钱,但一斤蔬菜就要好几毛钱。而且由于国营市场货源不足,使得自由市场价格飞涨,一般工薪阶层根本难以负担。1980年7月,深圳市委根据群众来信,派人到一些工厂、学校、街道,找工人、教师、居民调查座谈,发现人们对社会生活状况很不满意,有的人甚至牢骚满腹:物资供应匮乏、物价高昂,日子越过越心寒,领的是国家的低工资,买的是国际市场上的“高物价”。
当时为了解决当时特区的蔬菜供应问题,深圳还曾从汕头组织了5000多人来深圳种菜。但由于种菜不如卖菜,不到几个月,菜农便都走了。实际上那时宝安本地也有很多农民在种菜,不过他们与香港的菜商签订了合同,每天都把新鲜蔬菜源源不断地运往香港。而深圳副食品总公司下属的果菜公司却因为收购的价格太低,很难收购到蔬菜。这也是深圳蔬菜紧张的原因之一。
因此,问题已经很明显了,要解决蔬菜供应问题,必须提高蔬菜的收购价格,而收购价格提高后蔬菜的零售价格也必须相应提高,否则就会造成很大亏损。但是由于当时人们的工资水平太低,零售提高老百姓又根本承受不起。
为解决这一难题,当时的市委书记梁湘召集市主要领导人一起商量对策。副市长周溪舞建议,可以对市果菜公司实行承包制,即市政府不再向果菜公司下达利润计划,有利润不用上交,亏损也不给补贴。由于当时的果菜公司既经营出口蔬菜,又经营内销蔬菜,蔬菜出口是赚钱的,内销是赔钱的,市果菜公司实行承包制后,就可以用出口补内销;另外,果菜公司经营水果是赚钱的,经营蔬菜是赔钱的,实行承包制后也可以靠水果的盈余来补蔬菜的亏损;还有,果菜公司旺季经营蔬菜亏得不多,淡季则亏得多,实行承包制后也可以旺季补淡季;还可以将普通菜价定为4分至8分钱一斤,而好点的青菜1毛钱一斤的方法,拉开不同档次的菜价,果菜公司承包后,也可以高档菜价补普通菜价。归纳起来就是“以出口补内销,以水果补蔬菜,以旺季补淡季,以高档补低档”二十四字承包方法。大家都同意这样的做法,于是采取了这样的政策措施。由于这个政策使市果菜公司有了积极性,因而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很快稳定了市场。
但大家都认为这只是权宜之计。长久之计必须在体制改革中去找,也就是尽快实行价格体制改革。梁湘等市领导认识到,深圳作为特区,要想彻底解决商品短缺问题,必须依靠国家给特区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这就触及改革计划价格体制的问题,需要彻底改变统得过多过死的现象,解决主要农副各种物资,造成人民生活所需匮乏产品价格倒挂的矛盾,打破原来商品牌价几十年如一日的状况,使商品价格真正体现市场供求变化。
然而,物价改革被认为是风险最大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稍微处理不当就会引起抢购风潮,造成社会不稳定。但是,不解决市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问题,不改变物资严重匮乏的被动局面,就谈不上搞特区建设和发展经济。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后,1982年,深圳市政府大胆提出了“以调为主,调放结合,分步理顺价格体系和价格体制”的物价改革方针,提高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放开部分商品价格,实行随行就市,鼓励市场竞争,拉开价格档次,允许一定幅度的浮动。之后,市政府又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主次缓急,先小商品、后重要物资;先一般农副产品、后日用工业品;先日用消费品、后凭证定量供应的商品;先市场紧缺商品、后供求平衡商品;逐步扩大物价改革的范围。
不久,市委市政府开始酝酿对粮、油、猪肉等主要生活资料的价格进行改革。但是,价格一旦放开极有可能引起物价的全面上涨。市政府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反复研究,决定按照“政府负担一点,企业消化一点,个人承受一点”的设想,于1984年8月1日推出了与物价改革相配套的工资改革方案,使物价与工资直接挂钩,从根本上改变了“低工资、高补贴”的状况,取消了对粮油及其他副食品的补贴,变暗补为明补。这样做既缓解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增加了市民对物价放开的承受能力。这大胆的一步为市政府下一步取消粮油凭票供应作了坚实的铺垫。
1984年11月,市委书记梁湘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在深圳市取消粮食凭证定量供应问题。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要取消粮食凭票供应,首先就要提高粮价,否则就会造成四面八方来抢购。提高粮价,不提高工资,就会造成干部职工生活水平下降。大家一致同意,提高粮食价格以后,把提高价格这部分钱,用临时粮食补贴的方法,在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给干部职工。此外,大家也谈到,全国农村进行改革后粮食已经出现了恢复性的增长,粮食供应已经没那么紧张,因此深圳物价改革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另外,特区创办初期,由市政府物价部门管理的农副产品有110多种,到1983年改革后只剩下9种。1984年,调整变化的商品比重已占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0%左右。这些也为市政府即将走出的下一步棋打下了基础。
1984年11月1日,深圳国营粮店纷纷贴出告示:即日起,买粮不需凭粮本,三号大米由每斤0.146调到0.29元,与此同时,对食油猪肉煤气等另外四种主要生活资料的价格也放开,由凭票定量供应改为议价购销,允许其价格自由涨跌,顺应市场的供求关系。这一举措推出的同时,为了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市政府派出了大批调查组深入各单位,一批批的观察员来到各粮店,发现深圳市面十分平静,购销正常,市场上商品琳琅满目。生活资料紧缺和商品单调已经成为历史,价格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深圳的价格体制改革解决了粮食两个市场、两种价格和因此带来的各种问题;解决了购销倒挂,不用财政补贴,有利于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初步理顺了物价提高和职工收入的关系。实践证明,深圳的这项改革是成功的。直到1994年全国各省市才全部取消粮票,深圳取消粮票的时间比全国提前了十年。
周溪舞同志在总结这段时写到:“其实现在看来,深圳率先完成价格改革的逻辑很简单,那就是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通过建立市场经济发展生产力,当人们的收入大幅提高,远远超过物价上涨给他们带来的影响时,价格由市场需求决定就自然而然成为他们能够接受的现实了,价格改革的目标也就完成了。”
同时他又写道:“在物价改革方面,深圳是一个成功的试验场。那几年(1979-1989年),每年物价平均增长11%,很多年超过10%以上,……十年间物价增长了两倍。但当时的工业生产总值,从原来的8000多万元增加到116亿元。尽管农民的农副产品价格提高了,但‘三来一补’使乡镇工业发展很快,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52元增加到1450元;职工的工资从原来的平均一年769元增加到3852元。就是说,十年内,虽然物价增长两倍多,但生产增长了100倍以上,职工和农民收入分别增长4倍和8倍以上。在这样一个良性循环的情况下,市场经济和物价也形成了良性循环”。
深圳价格改革成功后所引起的风波
这一段的内容,几乎所有的史料都很少记载。
现在大家一提到深圳最早进行的物价改革,就知道它是全国物价改革的样板,却不知道当年深圳价格改革成功后,又经历了多少新的艰难和波折,承受了多大的压力。
一开始,因为深圳市率先放开了市场价格,物价不断上升,引起了上级物价部门的不安,准备处分一些干部。后来由于深圳放开价格后,市场商品价格的上涨吸引了国内外商品纷纷流入,内地一些省市又向中央告状,说深圳赚了内地的钱。
譬如1982年深圳高价收购荔枝就曾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当年由于深圳对荔枝的收购价太低,农民纷纷将荔枝运到香港去销售,导致深圳两年时间里都收不到荔枝,赚不到外汇。而当时深圳正在试行物价改革,希望通过出口水果来补贴菜价。时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财贸办主任的李定同志就向分管副市长周溪舞申请,由自己带队到荔枝市场去向种荔枝的果农直接收购,收购价格由深圳自己来定。而按规定,荔枝实行全国统购统销价,私自定价是有可能被撤职的。但周溪舞副市长表示同意他去试试。
于是拟定以“优质优价”的条件,将深圳果农种的好荔枝以8毛至1块2的价格收购,这样一来连深圳周边的果农都被吸引来了。当年,深圳共收购几百吨荔枝,出口到香港后赚了几十万外汇。
这件事引来了接踵而至的严厉批评和斥责,先是广东省有关部门严厉谴责深圳市财贸办违反国家政策、然后发文件给深圳市委,最后又在广东从化专门开会要解决“深圳收购荔枝闯祸”问题。工作组先找到周溪舞副市长,没想到他一个人把责任揽了过去:“这个事情我知道,如果有责任的话,责任是我的;如果要撤职的话,就撤我的。”这样一来,收购荔枝的事才没有被追究下去。
此外,当时市里还专门成立了进出口公司,他们到内地采购国家不统一收购出口的农副产品,来解决深圳的商品短缺问题。这一举措也遇到很大的麻烦,经常被外省投诉。一些省市纷纷把告状信寄到了北京。一次,时任广东省特区管委会的副主任秦文俊(后调到深圳市委任市委副书记)到北京开会,中央领导让他捎回口信:河北说深圳抢购了他们的雪花梨,山东告深圳抢购了他们的大蒜,四川告深圳抢购了他们的红辣椒干。还不止如此,因为深圳进出口公司经中央同意用外汇到广交会上采购商品,经贸部一位主管外贸的领导竟然也说深圳赚了他们的钱。广东邻省一位主要负责人说,深圳办特区,他们省成了“灾区”,因为深圳的采购人员收购了他们计划外的农副产品。由此可见,深圳改革当时是多么艰难,受到了多少批评和责难,顶住了多大的压力。
为何1992年后中国的价格改革得以顺利完成
由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内地绝大多数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中国的整个经济体系还是国有经济体系,中国当时的企业职工和公职人员,绝大多数都还拿着计划经济体制下水平极低且多年不变的“死工资”,这样一种状况不可能承受市场价格波动变化的后果。但是如果价格不改革,又不能打破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又不能通过建立起市场经济从而大大解放生产力和大大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因此就陷入了一种“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逻辑悖论“怪圈”。
那么,为何1992年小平南巡后,这个80年代中国改革“最难迈过的坎”又能那样顺利的解决呢?就是因为我曾在自己的著作和论文中多次提到的,小平南巡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真正转折点,是从“改革带动开放”向“开放推动改革”转变的重大历史转折点。由于全国各地争相向深圳学习实行“大开放”,而“大开放”的主要内容就是“大引资”,而要大量引进和成立“三来一补企业”和“三资企业”就必然像深圳当年那样不能按计划经济那套办法行事,必然要“与国际接轨”,按市场经济那套办法行事,于是在80年代千难万难、苦苦挣扎都无法突破的计划经济体制桎梏,就这样在引进外资的势不可挡的洪流下“轰然倒塌”。
图注:1992年,邓小平在国贸大厦向市民招手示意
由于各地都成功地大量引进外资和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系,大量开办了“三来一补”企业和“三资企业”,成千上万的农民“洗脚上田”,进城务工和成千上万的城市居民进入这些合资、外资企业“打工”(当然包括许多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下海”);另一方面也随着中国国有企业当时“承包制”和“股份制”改革的迅速推进,中国的生产力一下子得到了大解放,中国居民的普遍收入一下子成倍的提高,中国多年计划经济工资体系的“一潭死水”被决定性的打破,这时的中国百姓对市场价格变化的承受能力大大提升。正如周溪舞讲到深圳当年那样,“在这样一个良性循环的情况下,市场经济和物价也形成了良性循环”。
当中国社会大多数民众的普遍收入提高程度,远远超过市场供求所决定的物价波动给他们带来的影响时,价格由市场需求决定就成为他们能够接受的现实,因而国家再实行市场经济的价格体系改革也没有任何阻力了,80年代曾经闹得“死去活来”中国的价格改革,到1992年后,就这样平平稳稳地顺利完成了。
参考文献:
周溪舞 《深圳经济特区初期经济体制改革的回顾》 深圳市政协网 2013年4月23日
邹旭东《梁湘在深圳1981-1986》 相关章节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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