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
去年售价还是93.5元的药品,如今价格提高至170元;去年售价1082元,如今售价1580元……就在各地纷纷开始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采购期间,记者发现,一些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开始悄然涨价。从记者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已经有30多个品种的药,价格出现了幅度不一的上涨。而从这些药品的涨价时机来看,大多数集中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中国青年报》6月17日)
按理讲,药企一旦进入国家新药品目录,不仅意味着企业产品将获得大量、稳定的政府订单,也意味着企业的成本大幅度下降,如此,患者不但能用到廉价高效的药品,而且也能大大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可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些刚入选新版国家医保目录的药企,却纷纷打起涨价的主意,涨价最高的药品涨幅达到近90%,一些仿制药的价格甚至超过进口药。至于“新科”医保企业为何组团涨价,我想,问题出现在药价形成机制上。根据现有制度安排,所有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先由药企自行填报成本数据,列明各项成本,然后,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调整的备案,最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定价。
让药企自行填报成本数据,虽然从表面上看来,是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完成规定动作的,而且地方物价部门也在监督,政府部门似乎手中拥有药品成本调查权。但事实上,药品成本调查权实际上被药企所操纵,药企业可以天马行空,想填多少就填多少,想说多大的谎就说多大的谎。这不仅给药企创造了“真实谎言”的机会,而且,也难以保障药品成本的真实性。正如一位药企老总所言:填报数据一向是认认真真“走过场”,数据真假难以核实。再加上不少药企在当地都是纳税大户,靠着多年积攒的人脉关系,能够层层过关抬高价格,这样一来,国家发改委采集的价格数据就成了高价,降低药价的初衷就被打破。
倘若延伸分析,药价一直虚高不下,很大程度上与国家赋予药企业成本调查话语权过大有着很大干系。许多低价药“变个脸”就能通过审批,成为高价新药。颇令人欣慰的是,针对药品成本监审存在的种种弊病,今年6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这个文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价格,应当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组织专家评审或者论证,必要时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审定并公布价格方案,还应监测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实际价格。
不过,这也让很多业内人士和专家质疑:中国上千个需要政府定价的药品,政府是否有能力和精力,去收集足够的信息,监测药品企业的生产成本?事实上,“天价”芦笋片的出现,正印证了物价部门在制定、监测药价,尤其在成本核实方面的能力局限性。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国家很有必要把药品成本调查权,交给没有利益嫌疑且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来承办。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科学理性的调查、完善透明的程序,来完成药品成本的数据采集,这样不仅能保证采集数据纯净,而且也能有效避免权力寻租,以及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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