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对于正处于政策频发期、敏感期的房地产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磅消息。我国迄今并无物业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靠土地出让金,形成了著名的“土地财政”,其弊端众所周知。如果能够开征物业税,则使地方政府的房地产税收摊平到各个年份,不必“为官一任,卖地一堆”,从而有助于城市发展、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的结构非常不合理。广义上讲,共有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10个税种。这些税种分布于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三个环节。开发与交易环节税种偏多,税负偏重,而持有环节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07年开始税率水平提高了两倍。目前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针对工业和商业用房,对住宅用地尚未征收,房产税也只是对经营性房产征收,自用住宅也没征收,经营性住宅由于征税执行困难,基本也是空白。这一税收结构,实际上助涨了房价。
物业税的研究和空转试点,已花了近7年之久,这其中涉及到太多部门的利益,必然会遭遇各种阻力,同时还面临着房地产评估体系不健全等技术瓶颈。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为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必然加速推进这项改革事业,继续全国空转之后,我们冀望相关部门能再接再厉,推动个别空转已久、条件成熟的城市,尽快步入进行实转阶段。
(作者系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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