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执行/何晶 董彦
6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2009年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然后再逐步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央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指出了"小金库"主要的七种表现形式,计划分四个阶段治理,并在政策上体现出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和鼓励举报三个突出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曾先后开展了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效。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重大举措的实施,以及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督管理的加强,“小金库”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治理。但广大老百姓仍心存疑问:“小金库”治理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甚至还有的地方反而越禁越多,越禁越大?治理“小金库”必然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又如何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针对以上疑问,本刊采访了几位专家和官员,将他们的看法一一陈列,供读者参考。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
任建明
“小金库”问题在我国屡禁不止有一些深层的原因。一是,财政预算体制上的问题。主要是预算外资金数量巨大,且难以得到有效监管,财务管理体制不够严密,为“小金库”设立大开方便之门;二是,各种类型的公款消费成为普遍现象,且规模巨大,成了设立“小金库”的最大诱因;三是,财务体制上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例如该财政负担的经费预算不足,合理的财权不到位等,也成了设立“小金库”的一个诱因;第四,打击或查办效果不好,使设立“小金库”的风险比较小。相比来说,这次的专项治理在打击和查处方面就制定了比较有效的政策或措施。
“小金库”是腐败的温床之一。“小金库”要是能得到比较彻底的治理,直接的效果就是切断了腐败的一个财源,同时也能抑制腐败的动机。此外,如果能在惩处的同时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切实解决体制上的深层问题,对于完善财政和预算体制是十分有帮助的。
至于如何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改变预算内和预算外“两本账”的现状,从而切断“小金库”的来源。第二,从源头上治理各种公款消费,特别是会议招待,从而消除建立“小金库”的诱因。第三,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比如,严格财务管理规定,实现财务管理的电子化和透明化,并加强日常监管,使“小金库”成为无源之水。第四,建立合理的财务激励机制。特别是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上,要重视必要的激励机制的制定,而不能一味地控制和限制。第五,以单位主要领导人、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小金库”问题问责制,使人们不敢设立“小金库”。
湖北省某市纪委领导
“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对“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把“小金库”当成“小事”看待,认为用“小金库”的钱改善职工福利,可为自己“高升”奠定群众基础。二是“小金库”支配方便。由于“小金库”没有列入指定的帐户,缺少必要的监管,领导花钱方便。有时单位和个人要请客送礼,发钱发物等从“小金库”里随便支出就行了。三是查处不到位。一些地方对“小金库”问题的查处是走马观花,走过场,发现了问题也是宽容有余,严惩不足,认为“下不为例”就算了,没有处分相应的办事人员与领导。四是制度不健全,监管乏力。有的单位制度不健全;有的单位的制度即使健全,但也是流于形式。由于“小金库”怕见“阳光”,更谈不上对它的监管,因此最容易产生腐败。五是与一些地方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有关。地方财政在预算安排经费时,没有安排足,留有一定的空缺,需要单位自行筹集解决,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迫使单位设立“小金库”。
要建立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根本上还是要完善制度。要从“源头”上入手,加强对单位银行帐户和收费票据的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综合预算;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国库单一帐户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改革金融管理体制,强化银行帐户审批和现金管理;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预算制度等,从根本上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
“小金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标本兼治。要通过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我倒不觉得“小金库”完全没有好处,其实说句老实话,对于“小金库”的治理也已经不是一回两回了,之所以屡禁不止,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小金库”的存在也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表现。目前的一些财政体制上的不完善使得“小金库”有其存在的空间。比如说,单位公事上一些正常的公务交际、人情来往,请人喝酒吃饭等等都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有适量的“小金库”,这些支出就都很方便,也避免了财务上的一些麻烦。
——某事业单位领导
不管什么样的“小金库”,终究还是分配和管理上的特权行为,无非是把集体利益转化成了个人或小集团的一种私利,以便从事各种名目的假公济私活动。而参与“小金库”的知情人通常存在于或多或少了解“小金库”的职工群众当中。因此,清查“小金库”,关键在于能不能够或者愿不愿意放手发动群众。假如思路对头了,把职工群众参与调查和鼓励监督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就可以形成遏制“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新华网网友荷风掠影
“小金库”打着“法不责众”的幌子,为腐败提供“温床”。它最大的“生命力”就是规避了现行的制度缺陷,以其特有的监管乏力甚至无法监管的特性以及定性难、处罚风险小的特点,每每得以苟且偷生。“小金库”的产生从根本上讲就是“一把手”行为,设不设“小金库”,“一把手”最为重要,而且具有最终决定权。如果“一把手”不同意、不默认,“小金库”就没有生存的土壤。所以要治理“小金库”,就要敢于动“一把手”的“奶酪”。
——人民网强国论坛网友阁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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