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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真的自由吗(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 17:3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反方 FTA并不自由的贸易协定 由于旷日持久的多边贸易谈判陷入了僵局,双边和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则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出现。但是,有不同的声音却认为,自由贸易协定其实不等于自由贸易。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只有多边自由贸易才能够带来全球福利的最大化,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究竟能够促进福利增进还是导致福利减少,要取决于其带来的贸易创造是否大于贸易转移。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进行自由贸易谈判的时候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发达国家正在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做为迂回进攻的战略。在多边谈判中失去的,发达国家将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重新赢得。因此,在和发达国家谈判自由贸易协定的时候,尤其要关注其强加给发展中国家超越WTO条款的要求。其他一些议题尽管在WTO中已经涉及,比如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如果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框架内,发达国家将有更灵活的解释权。这些陷阱都会减少发展中国家的政策空间,损害其政策自主性。 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希望能够从自由贸易协定中得到的好处一般是更大的市场进入机会。这样发展中国家能够更多地出口自己的优势产品尤其是农产品和劳动力密集型的制成品。但是,即使自由贸易协定中降低了有关的关税,发展中国家仍然会遇到其他的障碍。比如为了保证自由贸易协定的顺利执行,通常会有相关的原产地规定,这有时候反而会更加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即使是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发达国家仍然会保留在协定之外的一些法律、技术标准甚至政治上的障碍,以便保护其敏感产品。 比如美国国内的法律规定,自由贸易协定不能将“任何敏感农产品进口”的关税降低到乌拉圭回合适用的水平之下。美国还要求其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国在出口纺织品的时候遵循所谓的“原产地”规定,纺织品所用的纱必须是本国生产或美国生产,如果有的发展中国家本国缺少纺纱行业,就只能购买美国的纱,而非其他发展中国家生产的更便宜的纱。澳大利亚和美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但是澳大利亚并没有因此打开美国的农产品市场。美国没有增加对澳大利亚的糖的配额,牛肉经过严格的限制还只增加了18.5%的配额。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署之后,墨西哥的玉米进口增长了将近三倍,大豆、小麦、禽类和牛肉的进口增长了5倍。 发达国家最希望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打开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当谈论服务业的时候,发达国家所想的是金融、保险等高端的服务业,而非理发、餐饮这些发展中国家擅长的服务业。发达国家的银行可以进入发展国家,或是购买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厨师、护士、医生、电工等却无法顺利地进入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市场。发达国家的银行承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往往难以兑现,但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会通过裁减员工等办法迅速抬高发展中国家银行的股票价格,然后抛售其股票。韩国目前银行体系70%的股份已经被外国投资者购买,其中除了国外的大银行之外,还有投机基金。外国投资者买进和卖出银行股票的期间往往只有2-3年。 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遇到的一个压力越来越大的问题。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是否有助于发展中国家的持续发展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据估计,发展中国家用于执行TRIPs(和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费用每年高达6000亿美元,远远超过其能够从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中得到的好处。 据此,自由贸易协定并不必然带来自由贸易。如果不提高警惕性,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中处处都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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