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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修法:批评与反批评都要用事实说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03:24 第一财经日报

  张昌辉

  审计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这也许是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修改审计法决定中的最大亮点。

  这种给“批评”预留“反批评”空间的制度设定,不仅使法律制度更趋完善,也彰
显出社会民主意识的日益增进。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应该有中肯的、持续的批评声音,也应该有对批评的回应、接纳和辩护的声音。在“批评”与“反批评”良性互动中,事实得以澄清,这是民主和法治社会的精髓所在。

  但我们有时也会看到:一方面,批评者的“批评”粗略笼统、含糊不清,或避重就轻、轻描淡写。结果是“批评”所指空泛、不痛不痒,不仅达不到批评和警醒的目的,反而给老百姓造成工作大而化之、不负责任的印象。

  另一方面,“被批评者”对“批评”不作回应,或不敢作出回应,尤其是上对下的批评,这是官场的潜规则。在当下语境里,下级对上级的“批评”作出辩护,就意味着是在和上级叫板,所以不敢、不愿“反批评”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有意思的是,自去年以来“反批评”的声音似乎越来越多,这是不是民主意识增强的表现呢?比如,针对去年“

审计风暴”,不少被审计的部门就有人出面“澄清”事实,说审计决定“不准确”,但“准确”的事实是什么呢?没有下文。因为都是些只有定性没有具体事实的“反批评”,其效果只能使“批评”不了了之。

  最近发生的一个“反批评”的例子也是如此。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全国8所学校总额高达2270万元的乱收费情况,媒体和舆论都为之叫好。但8校之一的南京审计学院却公然称,“(发改委)说南京审计学院乱收费是‘胡扯’。”

  笔者注意到,这种“反批评”通常出现于平行部门之间,如

审计署与发改委之间,有的虽存在上下级关系,但又非上下垂直关系,如国家发改委与乱收费的学校之间。由此可见,“反批评”者在叫板之前早已预估叫板的成本了,他们十分清楚,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非上下垂直管理关系的“批评”最终不会把自己怎么样,所以“反批评”不仅没有损失,反而可以在舆论上“得分”,至少会使不明真相者难以判断,这也许正是“反批评”者的目的所在。

  也许正是怀揣着这样的动机,所以当下的一些部门、一些企业,哪怕是面对实事求是的批评,他们也置事实不顾,明知有错,却还在那里“理直气壮”地狡辩和抵赖,以此混淆视听,欺骗舆论。

  如果任由这种不怀好意的“反批评”泛滥膨胀,则不仅民主监督得不到完善,反而会大肆助长社会的戾气。所以,笔者期待“批评”与“反批评”都能用事实说话,重证据,少妄言,唯此才能建立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

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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