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不能做“附和者”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 |||||||||
|
(张若渔) 新华社“新华视点”前不久连续播发《房价成本揭秘》的调查,引起有关部委的重视和社会舆论的关注。 对于媒体揭秘“房价成本”,国土资源部的反应是“积极”的,但我们注意到,这种
从“揭秘房价成本”这个事情上,我们似乎看到了某种“倒挂”,也就是说新闻媒体做了急先锋,而有权力和责任的国土资源部则成了“尾随者”———这可以说是新闻媒体自下而上、从外到内影响和干预国家政策的典型个案,但却不足以让我们欣喜,相反,倒是一种悲哀。 在此之前,难道作为“行家里手”的国土资源部不知道“公布房价成本”有意义吗?为什么非要等到新闻媒体揭秘之后,才宣称“非常有意义”?这种政策反应的滞后简直让人难以想像。房地产的本质是什么?无非就是土地加资金。也就是说,“公布房价成本,还购房者知情权”是国土资源部当仁不让的责任,你应该扮演的是此项政策“制订者”和“实施者”的角色而不该仅仅是一个“附和者”的角色。难道国土资源部的政策敏感比新闻媒体都低?我不相信,其中的奥妙耐人寻味。 (29G7)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