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不必人人自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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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 20:18 经济观察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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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是否会把他们不久前摘下的“红帽子”再重新戴上?因为,最近的几件事情似乎正在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感到困惑,甚至使他们感到了某种“气氛”的变化。 上周在港上市的创维数码虽然宣布业绩转亏为盈,但股价仍下挫12.5%。因为香港市场传闻,创维数码“走私漏税”8亿元人民币,以及被政府追收20亿元税款。创维董事局主席黄宏生表示,传闻纯属“无理取闹”,无须理会。
然而不可能不理会。“富豪纳税”问题在舆论的不够严谨的作用下正面临着偏离初衷的危险,有可能扩大化成为一场社会批判。我们在这里想重申的基本观点是:任何人都应该依法纳税,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保护公民包括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的重要性。 我们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大可不必人人自危。从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走势来看,民营经济发展的客观环境只会越来越好,在财产权保护、国民待遇、市场准入等方面,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都会有政策上的突破,而且会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民营企业所受的限制只会越来越少。 其实,自从1979年中国的民营企业获得合法地位之后,周期性的“气氛”变化就一直存在。为此,不少民营企业用“戴红帽子”的办法来规避风险。但时至今日,再担心政策变化,甚至人人自危已无必要。这不仅因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更重要的是民营经济在今天的中国经济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资料显示,民营企业就业比例与一个地方的人均收入存在着正相关,民企就业比率每增加1%,人均收入可以增加1640元。目前,民营企业在中国GDP中的比重已经达到60%。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转型社会中存在着利益格局的巨大变化,而在新的游戏规则确立之前,这种利益格局的变化又充满了不公正。“富人纳税”问题只不过是一次社会利益格局矛盾的凸显。由于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矛盾日益增多,危害显而易见。所以,加强课征富人所得税,应该不仅仅是在税制层面上有意义,而且是对社会利益格局进行调整的一种有效手段。 但是,如本报在上周的一篇评论中谈到,这种调整社会利益格局的做法,必须建立在法治进步的基础上。在多元化的利益主体之间,依法纳税,对所有人都应该是公平的。因为问题并不像当下舆论所主张的变“劫贫济富”为“杀富济贫”那样简单——其实这两者都会带来无责任化倾向和信任危机。舆论对富人阶层进行过多的道德批判,渲染对富人阶层的敌视情绪是不理智的,我们的社会应该从一个“运动”的社会转变成一个能够以成熟的方式处理矛盾的社会。 在转型社会中,因利益格局变化而引发的社会冲突是个难以回避的问题,而民营企业依法纳税或许就是对缓解社会利益冲突的最大贡献。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