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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金炜7日乌鲁木齐报道】
255家供应商成为新股东新疆诺玛特供应商律师刘纯良今天向记者透露,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十部委已下发“关于普玛系企业处理的指导意见”,其核心是依法迅速处理普玛事件,以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刘纯良律师告诉记者,新疆诺玛特供货商联盟董事会日前召开会议,就开业前有关事宜进行了磋商。据透露,中
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乌鲁木齐支行与新疆诺玛特达成高度一致,银行非常支持新疆诺玛特开业。
4月29日下午,200多供应商脸上带着笑意推开已停业关门整两个月的新疆诺玛特北京路超市的大门,进入超市开始打扫店内卫生,将老货卸下,新货上架。此举标志历时三个月的新疆诺玛特供应商自救取得成功。
据透露,这家仍以“新疆诺玛特”命名的超市将在一个月后开业。颇费周折的“诺玛特”债转股也已经正式签署,所有法律相关手续已完成,原诺玛特255家供应商成为新股东,其中实名股东45人,隐名股东210名。
据了解,“诺玛特事件”造成新疆诺玛特5900万资金“黑洞”,使得380余家供货商3800万资金无法追和1400万银行贷款一时无法追回。作为
债权人的新疆诺玛特商贸有限公司所以财产被各级法院保全、查封,目前该公司只留下二个经营场所。公安机关介入此案已有两月,大部分供应商债权人认为,追回欠款的可能性极为渺茫,因此供应商债权人自发组成联盟以期自救接盘经营,盘活诺玛特现有资产,通过经营获取利润,补偿损失。
4月1日,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出炉,作为转让方诺玛特控股有限公司、诺衡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属的新疆诺玛特商贸有限公司的80%股权转让给代表全体供应商的45家股东(受让方)。协议中还规定,转让方保留20%的股权,不得再行转让。20%股权所产生的收益作为未来偿债资金,偿债完毕后,诺玛特控股有限公司、诺衡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0%股权无偿转归控股方即受让方整体。同时承债所欠银行1400万贷款和两店房东的房租和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据有关人士称,这20%的股份其实是用来给那些没有进入供货商联盟供货人的,以保证所有供货商的基本权益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此前的3月28日,新疆诺玛特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届股东第三次会议在设在北京的诺衡投资公司召开,鉴于执行董事徐斌无法履行其义务,经股东诺玛特控股有限公司和诺衡投资有限公司推选会议由他人主持。会议通过了股权转让决议以及决定免去徐斌执行董事职务,选任杨廷武为执行董事职务的决议。
刘纯良律师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完成由原诺玛特股东向全体供应商转让股权的法律手续,从此45家供应商股东代表全体供应商成为新诺玛特商贸有限公司的合法所有权人,新诺玛特商贸有限公司是原诺玛特商贸有限公司权利义务的合法受让人。新公司已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股东和法人变更。但4月19日,自治区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通知要求,现暂不受理股东和法人变更申请。但表示其可以合法经营,变更手续待上级通知。
据了解,新公司已开始运行,准备将另一超市作价600万卖掉,冲抵所欠银行贷款。内部化解3800万债务,同时在外部不放弃追债主张。新公司决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完全分离,所有股东不参与经营活动,目前公司已从南京聘请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出任公司总经理。经由13人组成的董事会决定,经营后先期盈利部分,先付隐名股东的债务,并力争在三年内还清包括银行欠款在内的全部债务。新公司仍沿用原公司名称。据知情人称,这主要是考虑原公司和房东所签合同延续性的问题。虽然其公司名称存在信誉问题,但现在使用也是无奈之举。
据刘纯良律师透露,诺玛特事件中真正意义上自救成功的目前只有新疆一家,刘纯良认为,新疆这种债权重组的自救方式,对全国其它城市解决的诺玛特困局有非常现实的示范作用,其指导意义远远大于重新开业。目前新疆已从法律手续上化解和解决了这一危机,使企业重生成为现实和可能。
另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普玛在北京已无实际资产。前执行董事徐斌确有其人,他同时兼任全国多家诺玛特超市执行董事。但却很少公开露面,非常神秘。新疆诺玛特总经理因身患癌症已保外就医,并已离开新疆在另一南方城市出任高职。
据了解,全国所有诺玛特企业均在当地建设银行开户。
4月27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十部委向各地发出明传电报,将影响全国的诺玛特事件定性为经济犯罪,并就各地如何处理解决遗留问题提出意见。
诺玛特供应商联盟律师刘纯良认为,这起事件反映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如何对超市及终端商偷逃资金行为进行监管。
在诺玛特事件中,新疆诺玛特注册资金仅为2000万元,银行3000万元贷款,拖欠供货商3900万元,却轻易将6000万资金抽逃,其中一笔直接划走2500万元,超过了诺玛特在新疆的注册资金,银行在后来有所觉察后才采取措施收回了1600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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