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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由本报等4家单位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双优”民营企业家大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在纳税和解决社会就业方面做出较为突出贡献的300余名民营企业家出席了会议。此前几天,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公示名单中,也有约30名私营企业主光荣入选。
表彰民营企业家在纳税、解决社会就业等方面的成绩,评选民营企业家作劳动模范,
这不仅仅是党和国家给予民营企业家们的荣誉,也不仅仅是社会公众对于民营企业家们所做贡献给予的充分肯定。我们认为,随着表彰活动的增多,随着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进入优秀分子和先进模范的行列,中国民营企业家这一新兴阶层已经进入了一个自身发展的新阶段。
民营企业家群体产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在其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当时历史条件和客观环境的限制,也由于民营企业家群体构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一群体的整体素质与其长远发展目标相比,与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将承担的历史使命相比,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因此,他们的贡献还不够大,他们的表现也难以更多地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之中。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党和国家明确提出的一系列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决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民营企业家群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的良好成长环境。由此,中国民营企业家甩开肩膀,迈开步
伐,大显身手,在不同的领域和行业中不断做出突出贡献。非公有制经济日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家群体也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在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后,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中国民营企业家必将调整自己的发展坐标,选择新的努力方向。这其中包括:努力把握好企业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努力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关系,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努力解决好先富与后富的矛盾,为缩小贫富差距和地区差距做出贡献;努力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令人欣喜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们在向新的目标努力。他们在纳税、解决社会就业、诚信守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等方面做出的优异成绩及其表现出来的自觉性,使人们看到了新一代民营企业家的风采。
构建和谐社会应从和谐企业做起。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指标是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以形成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平衡机制和基础性支撑,使之发挥“保障企业”、“保障社会”的双重作用。对此,民营企业家要给予高度重视,尽企业所能,尽早尽快地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等在内的保障体系,像做出“双优”贡献一样做好这项工作。为企业的长久发展,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再次做出表率。(29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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