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春颀17日北京报道】今天上午,全国工商联举行会议,座谈刚刚在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与会者一致表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促进国家和平统一的现实需要,非常及时,非常必要。这部法律的制定,完全符合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国工商联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此坚决支持和拥护。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说,《反分裂国家法》从国家法律的高度,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祖国大陆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
黄孟复指出,胡锦涛主席3月4日“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的重要讲话和《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有力地推进了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大陆和台湾隔绝了50多年,做好台湾的工作首先要加强人员的接触和往来,要鼓励和推动两岸广泛地开展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的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两岸经济发展已经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局面,2004年台湾赴大陆人员达到368万人次,两岸贸易额达到了780亿美元,台商往来于两岸之间,是沟通两岸、推动两岸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大陆正处于经济上升时期,今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台港澳企业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两岸资源的整合将会不断加速并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工商联组织将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加强与台湾工商界、商会的联系与交流,尤其要扩大与前来大陆投资的台商的联系,多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
黄孟复说,中央政府正在着力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相信经过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海峡两岸也能够和谐地、和平地发展,最终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
座谈会由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胡德平主持,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龙之、王以铭、程路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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