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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物有利有弊,“民工荒”也是一样。尽管“民工荒”导致老板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但是,从更深远的角度来看,它却成为改变劳资关系的最好契机。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尽管劳资关系在总体上保持了基本协调发展的态势,然而,资本和经营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与劳动者追求劳动报酬和劳动权益的最大化,总会在相互利益的得失上发生摩擦与碰撞,尤其在经济体制转型期劳资关系时隐时现着矛盾与冲突,一些时
候甚至达到了白热化地步。从原来的“民工潮”到如今的“民工荒”,这其实是农民工“用脚投票”的方式反映他们某种失望和不满。
显然,“民工荒”已经让一些企业为长期忽视民工权益付出了代价,也让更多的企业认识到,任何一个企业要发展都是离不开劳动者的,离不开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有效结合。必须尊重员工,才能让他们发挥更好的作用,实现双赢。
种种事实说明,现在是重新审视并塑造一种新型的和谐的劳资关系的时候了。而什么是新型和谐的劳资关系?我们认为,这种劳资关系就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在健全的法治环境保障下的劳资双方平等、共赢的关系。
而促进新型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形成,首先必须有完善的劳动法规作保障。在进一步完善国家《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基础上,政府劳动执法监督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企业遵章守法。应该强化工会的作用。除国家三方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发挥作用以外,企业三方协商机制也应发挥相应作用,努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从而尽量减少劳资双方的摩擦与矛盾。
企业也需要从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劳资关系,改变传统的观念,改变对员工不公平或歧视性的一些做法。尽管劳资关系主体双方有着各自的权益,各自追求自身的权益,有着不可避免的矛盾。但在劳资关系这一统一体中,大家又有着共同的利益:生产效率。只有主体双方对各自不同的权益予以承认,形成共识,才会在此基础上进行合作、协商、协调,才能极大地提高生产率,才能真正全面实现各自的权益。企业主必须从“雇员靠老板”的思想转变为“老板靠雇员”,没有雇员,就没有老板,从内心深处想通这个问题。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把实现人的自我价值作为老板用人的出发点,通过完善的激励机制和合理的分配机制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而从员工尤其是农民工来讲,同样需要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尽力改变弱势地位,加强与资方的谈判力量。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劳资关系,而塑造新型的和谐的劳资关系,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11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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