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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我国将实行新一轮关税减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5:47 中国证券报

  本报实习记者 周明 记者 尚晓阳

  财政部消息,我国将从9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的1700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对原产于老挝、孟加拉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这次关税减让是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做出的。这些享受优惠和特惠税率的产品包括农产品、药品、化工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和汽车及其零件等。同时,原产于我国的部分化工产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在出口到上述5国时也将享受优惠税率。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现有的《亚太贸易协定》关税减让相比,新一轮关税减让的商品范围和优惠幅度都将大幅扩大,这将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市场,扩大与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促进亚洲区域合作。

  目前,《亚太贸易协定》的成员国包括中国、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2005年,我国与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为1343亿美元,进口商品关税优惠金额为8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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