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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周刊》:信用卡非法融资招数大曝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15:58 《理财周刊》

  文 本刊记者/佟琳

  盲目追求发卡量的银行,再加上弄虚作假的非法代理机构,信用卡市场暴露出的漏洞给了许多人以可乘之机。不止信用卡犯罪已经从过去的“伪卡犯罪”演变成如今的“真卡犯罪”,就连生活中的普通人也开始动起“小脑筋”,占起银行的“便宜”来。

  非法套现公司招数多

  网站上不停闪烁的小广告,报纸一角的几个电话,都可能吸引你关注所谓的“贷款服务公司”,如果有哪家公司在宣称只要一张身份证,可以不提供任何资料就能申请到几万元的贷款,那么它很有可能就是信用卡的非法融资公司。他们通用的招数都是利用审核漏洞和信用卡本身特点,让银行防不胜防。

  招式一:办理假证明

  假证明是提高办卡机会和透支额的主要手段,这些假证包括房产证、工作证、收入证明等。非法贷款公司一般与办假证的非法人员有固定联系,通过这种手段,一个只有身份证的三无人员就会很快拿到一套证明材料,包括月收入4000元以上的收入证明、某科研院校的工作证,甚至还有个人房产证,证件上的公章都是办假证的人自己刻的。由于银行审核只看复印件,甚至连个人的签名都无法看到真迹。

  招式二:注资逃过免息期。

  骗取信用额度之后,所谓的“贷款服务公司”可能当场帮你套现,扣除手续费之后将资金交到你手上。而如果想套现的时间延长,则需要免息期满时,再次赶到该公司,他们把公司资金注入各张信用卡,等于是还上了贷款。两个小时后,再将其取出,于是接下来就可以再次享受免息待遇了。

  招式三:骗取手续费和代办费

  比较幸运的情况是,贷款服务公司在公司现场或者是通过商场、百货公司的收银台直接套现,在提取10%的佣金以后交出现金。但在现实生活中,诈骗各式手续费和代办费才是贷款服务公司的真正目的。

  按照内部行情,一般申请者资料较全的,能套现1万元的,收取300~500元手续费;需要补办假证件的,一般收费为800元左右。碰上专门以诈骗为目的的公司,中间收取的费用可能有几千元。

  办卡之前,客户和贷款公司会签订关于贷款一事的《协议书》。协议中规定:“本公司向甲方提供信用卡融资大额存单之费用,款下后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款未到位,扣除利息后,全额退还。如甲方中途不办不予退费。”很多人并没有太在意该条款,这成为信用卡套现中的陷阱所在。碰到银行收紧信用卡审核的时候,许多信用卡根本就办不下来,于是贷款服务公司开始以银行审核为借口推辞,通常银行审核也就1个月左右,而在他们这里要拖3-4个月以上,直到最好不了了之。

  在合法的状态下也可套现

  而纵使你没有恶意透支的本意,只要不怕麻烦,通过POS机来把自己的信用额度转成现金也是很容易的事。

  朱女士刚到一个单位三个月,就已经发现了公司老板廖先生行为古怪。在工资发放日的前一天,廖先生总是定期守侯在某百货大楼的收银台前,然而下午回到公司,他手里已经拿到了单位员工明天要发的工资。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廖先生守侯的目的是利用自己信用卡来套取现金。

  廖先生的妻子是这家百货公司的收银员,这为廖先生提供了特殊便利。利用手里各家银行的近10张信用卡,廖先生待在妻子旁边,替一些准备付现金的人刷卡,然后自己提取现金。作为私营企业主,廖先生在各家银行都有2万元左右的信用额度,于是一天廖先生至少可以筹到10万元左右的现金,员工的工资是根本不用发愁了。

  不仅如此,对于这些信用贷款的归还,廖先生也有了自己的一套思路。他在仔细研究了信用卡的使用条款之后,知道信用卡的最长免息期可以有56天,而一旦当月的欠款主动归还,下月他又可以得到相同的信用额度。于是一旦公司资金周转过来,老板便把资金打到这几张信用卡的账上,快则几个小时,慢则几天,又重新把这笔资金通过刷卡调出来。通过这种方式,老板等于是为自己的企业拿到了一笔无息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甚至连收取循环利息的机会都没有。

  信用卡套现法规约束尚不严

  信用卡套现并不是万无一失。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张培鸿律师表示,利用虚假身份办理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如果套现者拒不还款,便触犯了《刑法》恶意透支的条款,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两会期间,人大通过的《关于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称,国家将信用卡犯罪的最高量刑由三年改为无期。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了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并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犯罪行为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法律还同时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从重处罚。

  因此,如果你找到了非法的贷款中介,并委托中介通过办理一些虚假的身份证明、财力证明获得并使用了信用卡,你很有可能就违犯了刑法关于信用卡犯罪的规定。这种诈骗活动中,如果达到五万以上的数额巨大的标准,可能得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而如果数额达到20万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对于另外一些信用卡套现行为的约束,目前尚无相应法律和规章的明确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官员也表示,目前对商户构成约束的主要还是银联的有关协议,由于商户不在金融业监管机构的监管权限之内,因此连行政处罚都需要各相关部门协调进行。

  以廖先生的例子来说,“如果他都是使用个人名义申请的真实信用卡,而且在额度范围之内,并且在还款期限内主动还款,那么他只是合法地利用了信用卡的漏洞,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张培鸿律师说。可是,廖先生自己也有很大的风险。尽管从表面看他节省了一部分融资利息,但一旦信用卡借款到期日,他的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周转,那么他就无法归还数额巨大的贷款,构成恶意透支,就可以适用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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