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耿晓军可谓“理财”有方:短短4年间,他避开黄山市,在合肥以其本人或家人名义购买1套住宅及37间商铺,购房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216万元。可惜,财产取之无道,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黄山市中院认定,耿晓军利用担任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局长的便利,在2004年至2008年,贪污460多万元,另外还受贿88.1万元。此外,他还曾挪用公款50万元。不过,法院认定的这些赃款与他实际拥有的财产还有很大差距:2004年至2007年间,耿晓军在合肥以其本人或家人名义购买1套住宅及37间商铺,购房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216万元。耿晓军归案后退赃538万元。
18日,法院对耿晓军案一审宣判,认定耿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分别量刑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安) (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