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315,我们帮你维权】近年来,银行卡盗刷、信用卡纠纷、暴力催债、保险理赔难等问题层出不穷,金融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新浪金融曝光台将履行媒体监督职责,帮助消费者解决金融纠纷。 【黑猫投诉】
新浪财经讯 3月18日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近日公布行政处罚意见决定书,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河北分公司因存在设立分支机构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行为,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罚款1万元,当事人寇超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银保监保罚决字〔2019〕1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河北分公司
营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2号楼C座4层
负责人:寇超
当事人:寇超
身份证号:62010219721206XXXX
职务: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河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体育北大街5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泛华联兴河北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泛华联兴河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设立分支机构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时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寇超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房屋租赁协议、现场照片及信息系统查询情况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七十条,责令改正,我局决定给予泛华联兴河北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依据该规定第七十条,我局决定给予寇超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河北保监局代章)
2019年3月6日
责任编辑:陈鑫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