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求人身险公司4月10日前报送经营、治理等信息

监管要求人身险公司4月10日前报送经营、治理等信息
2019年03月21日 16:52 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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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袁园    实习编辑 易启江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片来源:摄图网

  3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关于报送公司相关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人身险及建信养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表示,此举主要是为全面了解公司整体情况,树立公司法人治理、发展战略、业务经营、风险合规等状况,监理公司监管档案,完善非现场监管的数据基础,进一步增强监管有效性、针对性。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险企需要报送的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治理情况、业务经营状况、资金运用情况、财务状况、外部监管及评级评价情况、公司2019年发展规划、主要问题和风险等。除却公司基本情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在保险公司公开信息披露中就已经正常披露外,其余的多项信息均是需要保险公司单独整理报送的。

  以业务经营状况为例,《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仅要总结公司发展历程,包括不同阶段经营特点、业务发展情况、盈利状况、市场竞争情况等。还要求险企报送2018年业务发展情况、委托管理类业务发展情况、满期给付以及退保和理赔情况、商业保险发展情况等,内容涵盖到方方面面。

  而资金运用情况和财务状况方面,《通知》要求险企报送2018年资金配置情况、资金运用收益情况、资产负债匹配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资金运用风险分析、资产负债状况、损益状况、流动性情况、偿付能力情况等。

  此外,《通知》还提出,保险公司在报送主报告的同时,报送2018年度公司治理报告、偿付能力报告、资产负债匹配评估报告、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精算报告、产品分析报告、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自查报告、案件情况报告等的电子版材料。

  据悉,各公司需要在4月10日之前将以上信息和材料报送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如有延迟,需要说明暂缓报送的理由,但报送时间不得晚于4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因为上报材料涉及到多方面的信息且涵盖的资料较多,部分公司已经开始积极整理上报材料。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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