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学历造假门”缘何屡禁不止?

险企“学历造假门”缘何屡禁不止?
2019年01月17日 14:50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险企“学历造假门”缘何屡禁不止?

  来源:保险文化

  2018年已经划上句号。回望保险业这一年,高层管理人员变动始终相随。其中,在保险圈最能引起市场震动的变动莫过于保险公司高管被监管层处罚,处罚决定书一经公布,“学历造假门”再次被大家热议。

  对于违规任职的高管,除了被罚款,有的任职资格也被撤销,同时3年内禁入保险业。又是什么原因让这些高管不惜付出沉重的代价,也要努力为之?

  高管学历造假层出不穷

  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罚原因中,有多家保险机构在高管的选聘和任职上“翻了船”。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任职、高管人员未取得监管部门的任职资格批复、临时负责人的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甚至情节恶劣的是以欺骗手段获得任职资格。

  资料显示,2018年共有4家险企由于向银保监会地方监管局提供虚假的高管学历证书受到了重罚,包括中华联合财险、都邦保险、永诚产险和安邦财险4家险企。

  2018年12月10日,西藏保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严超高管任职资料中的学历证书及证明均为其本人购买的虚假材料。

  2018年6月22日,江西保监局下发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永诚产险江西分公司存在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为,决定对永诚产险江西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时任永诚产险江西分公司创新/特色渠道部(银保)经理张方顺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2018年6月15日,甘肃保监局下发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3月3日,都邦保险甘肃分公司拟任韩炎平为都邦保险平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申请材料中,韩炎平提交了虚假的甘肃省建筑工程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决定撤销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韩某职位,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职资格的申请;对该财险公司甘肃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18年2月28日,甘肃保监局也曾开出过一张类似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17年6月14日,中华联合甘肃分公司拟任刘继尧为中华联合庆阳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申请材料中,刘继尧提交了虚假的庆阳市农业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决定撤销副总经理刘继尧任职资格,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职资格的申请;并对中华联合甘肃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为何保险机构要“铤而走险”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

  那么,保险机构和高管违规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对此,某经济学家分析,“保险业违规成本不高是部分保险机构铤而走险的一大原因。”同时,他也指出,加大处罚力度仍将成为未来监管的趋势。

  “这也充分说明一些保险机构风险合规意识的不足。”有业内人士直言。

  而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看来,除了上述原因外,也不排除一些保险机构明知故犯,但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对自己有利的决定,宁愿等事后再受处罚。

  高管诱惑大,不惜学历造假

  某保险业高层透露,“保险公司的高管资质是很有价值的,有面子,也有里子,工资待遇也会大幅度提高,再跳到其他家公司也是加分的。”

  该高层还坦言,也有可能是公司大股东参与了高管的聘任,选择了自己信任的人,以方便日后业务开展,从而对高管人选的学历疏忽了。

  “由于保险行业的整体规模和体量并不算太大,所以也造成了优秀的保险行业人才储备相对不充裕。”某位金融研究主任表示,现在保险行业最注重的还是销售端,这也导致保险机构在聘任高管的时候更关注其是否能够给机构带来业绩的提升。

  “肯定会更严格”,在聘任高管上踩过坑的中华联合财险感触颇深,其相关人士表示,有了上次的经验,公司在选择高管方面更加严谨,把关更严格了。

  险企高管需要什么学历?

  一位保险小白到底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学历、资历才能“炼成”高管?

  首先,要明确哪些职位才能算高管?根据原保监会去年年底下发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员,除平时一般印象中险企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等职位外,还包括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以及省级以下分支机构负责人,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等。

  从学历上来看,上述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提到,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其以下分支机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一)从事保险工作8年以上;(二)从事法律、会计或者审计工作8年以上;(三)在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或者国家机关担任管理职务8年以上;(四)取得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资格;(五)拟在西部地区任职的从业人员;(六)拟在自治州(县)任职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

  引人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同时提到,保险机构拟任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其任职条件中从事金融工作或者经济工作的年限可以减少2年。这也说明高学历能帮助险企高管快速获得任职资格。

  从资历来看,征求意见稿提到,保险公司总经理应当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多项必要任职条件之一;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应当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应当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8年以上;省级以下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以上。

  由此可见,要做险企高管不仅需要必须的学历,还需要必要的资历,才能“熬”成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何为不适当人选?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机构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就将被保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一是策划、组织、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

  二是5年内受到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累计达到2次;

  三是5年内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出示重大风险提示函、监管函累计达到3次,或者3年内被监管谈话累计达到3次;

  四是在重大群体性事件中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

  五是监管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对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保险机构董监高及所在保险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即便进入保险机构,高管们依旧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考核。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机构的董监高若是超过3年未从事保险业,其任职资格将自动失效。

免责声明:自媒体综合提供的内容均源自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获许可。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责任编辑:杨群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2-13 七彩化学 300758 22.09
  • 01-23 恒铭达 002947 --
  • 01-23 西安银行 600928 --
  • 01-17 华致酒行 300755 16.79
  • 01-16 威尔药业 603351 35.5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