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中钒枣阳市100WM/215MWh全钒液流新型混合钛酸锂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一期工程EPC招标 来源:铁合金在线
湖北中钒枣阳市100WM/215MWH全钒液流新型混合钛酸锂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一期工程EPC招标
(招标编号:CHGC-ZY20240502)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中钒枣阳市1008/215 1H全钒液流新型混合钛酸锂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一期
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睿钒世纪(枣阳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一期建设容量50 MW/105.35MWVh全钒液流新型混合储能电站,新建110 kV升压站--座、储能车间、办公楼及管理用房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可研阶段勘察、初勘、详勘等)、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消单编制、设备采购运输及验收保管和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与项目有关的建设、采购和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中钒枣阳市100 WM/21 5 MWh全钒液流新型混合钛酸锂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一期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中钒枣阳市100 WM/215 MNH全钒液流新型混合钛酸锂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一期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特征及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组成联合体.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须具备以下条件:(1)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工程拗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贵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或电气专业类高级职称:(2)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贵人须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3)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贵人须具有建筑或电气专业类高级职称:(4)拟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地质专业高级职称:(5)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的上岗证或资格证或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投标的,“五大员”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6)以上拟派的人员(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除满足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以上人员应需有2023年4月至2024年年4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资料.
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贵任的: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条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截图“(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指联合体各方)、拟委任的总承包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4、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方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个标段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由设计单位担任:(5)联合体单位家数不超过三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4日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年07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年07月0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合同履约期限:(1)勘察:30日历天:(2)设计:30日历天;(3)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180日历天.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联系人邮箱:zbgs666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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