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关于煤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1〕33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不再承担煤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现予公告。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6月21日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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