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群航:私募命名指引下发 公募规范存个别重复小问题

王群航:私募命名指引下发 公募规范存个别重复小问题
2018年11月22日 08:52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第833期】公募基金的命名,是否可以别重复?

  来源:王群航微信公众号 作者:王群航

  11月20日,中基协发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不得明示、暗示基金投资活动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含有“安全”、“保险”、“避险”、“保本”、“稳赢”等可能误导或者混淆投资人判断的字样,不得违规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与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匹配的表述,不得含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不得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不得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最佳业绩”、“最大规模”、“名列前茅”、“最强”、“500倍”等夸大或误导的字样,不得使用“资管计划”、“信托计划”、“专户”、“理财产品”等容易与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混淆的相同或相似字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中应当包含“私募”及“基金”字样,避免与公开募集投资基金混淆;等等。好!很好!非常好!

  公募这边呢?其实早就有过不少规范了,不过,近两三年来,在主动型产品方面,似乎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即个别基金们的名称好像有一些是重复的:既包括与现有基金的重复,也包括与已转型、已清盘基金的重复。不知道这种情况的存在是否合适呢?

  王群航

  ■ 中国专业研究基金时间最长的人;

  ■ 重点、系统研究FOF最早的人;

  ■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外聘教师;

  ■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专家讲师;

  ■ 新华社瞭望智库30成员之一;

  ■ 中国基金行业最高奖项“金牛奖”和“金基金”奖的评委;

  ■ 中央电视台特邀嘉宾;

  ■ 中国证券网特聘专家;

  ■ 参与过全国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证券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高校教材《个人理财》、《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2014)的编写工作;

  个人著作:

  《初买基金必读》

  《基金精选100》

  《基金投资必读》

  《基金精选2008》

  《基金精选2009》

  《私募证券FOF:大资管时代下的基金中基金》

  《王群航选基金》系列丛书等

  排版:北京德盛天下咨询有限公司 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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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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