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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每条规定都充满斗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14:21 法制晚报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说:“我们市场交易了30万辆车,历史上只有一辆车退车成功。”交易就像一场战斗,胜利者总是卖方。

  今年五月,负责起草汽车“三包”的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组织了一次论证,参与人员包括消协代表、消费者代表、专家代表和律师代表。场面之激烈出乎外人想象。

  谁能做

  “三包裁判”?

  随着汽车三包政策的日渐明晰化,业内对其的争议也越发激烈。在今年五月举行的论证会上,有关修、换、退三种情况如何界定等核心问题依然是各方代表争论的焦点。一位与会代表说:“可以说每一项规定都充满了斗争。”

  汽车投诉调解难度大、成功率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检测难、鉴定难。首先,是国内检测机构少;其次,有的项目无技术标准或无检测设备;再次,鉴定费用高。一般的轿车检测一次基本都在10万元以上,消费者根本无法承受。面对“举证”难关,消费者只能望而却步。

  记者采访过的与会代表均表示,目前汽车三包政策的实行将要遇到一个最致命的问题,那就是由谁来认定汽车质量。目前国内的汽车鉴定机构比较少,而且费用昂贵,程序复杂。当汽车发生质量问题时,一般只能由生产企业自行检测鉴定,其客观性、公正性很难得到保证。因此,确认检验机构、以及检验机构是否权威中立,检验标准是否科学周密,将直接决定着三包能否有效实施。

  “消费者”

  到底是谁?

  为中国汽车打赢第一起召回官司的李万华律师是一个激情四射的人,他参加了多次汽车三包的讨论,是提出问题最多的人之一。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尚未正式出台的三包规定还有许多需要规范的地方。

  首先,三包的“消费者”概念模糊,买车的是消费者,坐车的人也是消费者,而与三包发生关系的只是买车人,即车主,所以“消费者”的称法应该具体到车主或用户;其次,三包规定中涉及车主、经销商、修理者和厂商四方面,而对于车主而言,维修地点都是厂商指定,所以汽车有问题应该是厂商或经销商负责,修理者只是一种辅助程序,其只是与厂商发生关系,而不应成为三包规定中承担责任的一方;第三,在三包规定中,未对鉴定机构作出规定,这是使三包难以操作的最大问题,因此必须有相配套的规定同时出台。

  进口车不在

  “三包”之列?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高级研究员贾新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三包将使经销商处于风口浪尖。然而在几次讨论中,却没有经销商参与。实施后,对于经销商来说,下有消费者的投诉,上有厂商的强硬态度,将处于两难境地。

  记者随后采访几大汽车品牌的北京经销商时也得到证实,他们对即将出台的三包内容一无所知。贾新光认为,三包之所以难以实施,主要还是利益问题难以协调,现在退车和换车基本是无法实现的。而在目前因质量问题送去维修的车辆中,三成是修了几次都修不好的。他表示,根据美国的法律,车主要退车根本不需要鉴定,只需要凭三次修理发票即可实现。

  此外,贾新光还表示,进口车用户权益没有得到保护,进口车质量纠纷依然是难点。许多进口车的设计不符合中国人的使用和驾驶习惯,不适应中国的路况,不能用国产的油料,以致由此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但面对消费者的质量质疑,一些国外汽车公司还会以驾驶操作不当、中国路况差、油质不达标等理由搪塞敷衍、开脱责任。但三包草案对此没有专门的规定,将使一些消费者维权艰难。

  “三包”挤垮

  国内厂商?

  重庆汽车研究所北京分部汪主任表示,涉及更换、退货的主要总成名称太泛,缺少了针对性。应该重点突出涉及安全的几大问题,否则将给汽车企业带来非常巨大的经济压力。

  对于厂商来说,召回的实施将使他们为汽车缺陷付出昂贵的代价,三包规定的出台使他们对有质量问题的车有了具体的规章可循,但真正的挑战在于产品和服务质量。就目前我国汽车业的实力现状来说,真正扛得住三包考验的厂商不多。有关专家指出,指望在“年内”有个脱胎换骨的提高,当然也不现实。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立法与执法,就需要把较多的精力放在一些“事前预设”上。比如,汽车厂商用降低承诺标准,用专业性极强的术语故意模糊技术指标,用加价或其他隐性收费的方式,向消费者转嫁因三包带来的风险成本。又比如,厂商会利用维权官司的立案、开庭耗时较长等因素,上演一推、二拖等消耗顾客的拿手好戏,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文/记者 吴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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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柠檬法”

  在汽车普及的美国,有被称为“柠檬法”(次品法)的汽车保用法,要求汽车厂对处于质量保证期内的新车,如经过数次(一般为4次)修理,仍不能使该车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或者该车在保证期内累计30天不能使用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就应该为用户更换新车,或者返还消费者的购车款并收回有毛病的车,并把汽车因为不符合质量保证而被退货的事实向当地车管部门报告。

  柠檬是一种外表金黄内瓤酸涩的水果,美国人把从外观难以发现的次品比喻为柠檬,把有缺陷的次品车称为“柠檬车”。

  法律要求,厂商在出售已按“柠檬法”回收、经过整修后的车时,必须向购车者声明:此车因为不符合质量法曾经被退回制造厂或销售商。而且,这样的车一般按二手车的价格处理。

  据报道,美国汽车市场每年卖出的汽车大约1500万辆,被消费者要求退换的问题车差不多有10万辆。如此算下来,相当于卖150辆车就遇见一辆车被用户提出要求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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