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莱恩•麦凯克恩:获得信贷便利度相关指标分析

伊莱恩•麦凯克恩:获得信贷便利度相关指标分析
2019年04月03日 13:29 中国金融杂志

【金融315,我们帮你维权】近年来,银行卡盗刷、信用卡纠纷、暴力催债、保险理赔难等问题层出不穷,金融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新浪金融曝光台将履行媒体监督职责,帮助消费者解决金融纠纷。黑猫投诉

  作者|伊莱恩•麦凯克恩(Elaine MacEachern)‘世界银行集团高级金融部门专家’

  文章|《中国金融》2019年第7期

  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每年对全球190多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并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报告根据国际最佳实践建立了一整套涵盖企业生命周期的评估体系,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便利度、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十项指标。其中,“获得信贷便利度”指标重点考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获得信贷的难易程度和便捷性,是投资人关注的重点之一。

  世行对中国获得信贷便利度指标的评估情况

  世行一直以北京和上海为代表评估中国的营商环境。其方法是向相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等发放问卷,再根据问卷收集到的信息得出相关结论。根据2018年10月31日世行发布的《2019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国总体排名较上年提升32位,位列第46位,特别是在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登记财产、执行合同指标的具体排名进入前30。但“获得信贷便利度”这项指标的排名从上年的第68位降至第73位,远远低于印度、俄罗斯、越南等国。“合法权利保护力度指数”连续五年只拿了4分(满分12分),不仅远低于美国的11分、印度的9分、俄罗斯的9分,也低于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国家平均分7.1分。

  “获得信贷便利度指标”从“信用信息深度指数”和“合法权利保护力度指数”两个方面考察一个经济体获得信贷的便利程度。

  “信用信息深度指数”主要评估一国公共和私营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的范围、质量和可获得性,考察贷款人能否查询到申请贷款企业的信贷信息,具体评估该经济体征信机构是否能够完整、全面的提供企业与个人的信用信息情况。中国此项指数已经连续三年拿了满分8分。“合法权利保护力度指数”于2005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首次评估“获得信贷便利度”时即设立,主要衡量各经济体的担保法和破产法支持动产担保信贷交易的程度。随后几年,世行对评估指标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强调要从功能上理解“动产担保”的概念,并对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的特征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调整后的评估指标更加符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担保交易立法指南》等一系列文件中所体现的现代动产担保制度理念。目前,“合法权利保护力度指数”有12项评估指标,主要评估一国在动产之上设定非占有担保权益的法律框架是否有利于借贷双方使用动产作为担保品。

  “合法权利保护力度指数”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立法中强调“功能性”担保。即有关动产担保交易的立法不区分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并且同时规范让与担保、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保留所有权等具有担保性质的交易形式。二是动产担保权创设简单易行。担保交易双方可自行签订合同创设担保权,允许企业利用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动产对各类债务进行担保,比如存货、应收账款等。三是推荐通过登记进行担保权的公示。一个经济体应当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担保登记机构,对所有具有担保功能的交易进行登记公示,其目的是使担保权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应由进行登记操作的担保权利人自行负责。四是动产担保权的执行要高效。即法律要在破产法框架之内和之外均需明确担保权的优先规则,在企业重组或破产程序的执行过程中对担保权人进行有效的保护,允许担保交易双方对担保物约定庭外执行。

  从评估情况看,世行专家认为在“合法权利保护力度指数”12项指标中,中国仅在4个方面符合最佳实践,得4分。但中国方面认为,12项指标中,中国在11个方面符合最佳实践,仅在“法律是否允许交易各方通过担保协议事先约定担保权人可以在庭外执行其担保物权”一项与世行标准不符,因此,应当得11分。

  (责任编辑  张林)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中国金融 信贷 动产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4-17 中创物流 603967 15.32
  • 04-11 智莱科技 300771 --
  • 04-10 新媒股份 300770 --
  • 04-03 天味食品 603317 13.46
  • 04-03 德方纳米 300769 41.78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