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人热衷农村办银行 专家称村镇银行小但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9: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席韶阳

  昨日,楚天金报《湖北省首家村镇银行下月诞生》的报道见报后,有读者打进电话,询问筹办村镇银行对个人入股者有何条件等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江浙人热衷到湖北农村办银行

  省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民间资本参与筹建村镇银行的热情非常高。有趣的是,在各类咨询者中,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而个人则多为江浙一带的商人。省银监局合作处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这与江浙一带的民间融资活动比较活跃有关。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境内企业法人以及自然人虽可以投资入股村镇银行,但在占股比例等方面仍有限制。

  仅持股比例方面,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但无上限规定;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持股比例(含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则不得超过10%,无下限设置。

  据悉,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其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都需经省银监局批准。

  据相关政策,村镇银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必须有1家以上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目前,已有北京农村

商业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浙江台州城市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五家银行来湖北省考察。

  村镇银行虽小但有优势

  村镇银行的规模虽然有限,但业务范围并不比那些大型的商业银行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银行卡业务等业务均可开展。

  但不少人认为,农村金融也存在规模有限、业务分散等特点,这将加大机构运营成本。

  对此,省

银监会合作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今后村镇银行所要面临的问题。但农村金融也有很多优势,如农村金融的存贷额小、业务分散,这虽然加大了运营成本,但也相对分散了风险,即使有多笔坏账发生,也不至于对整体造成太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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