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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暑期虚假广告竞相升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19:05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柏忍冬) 暑期出游的升温使得众多旅行社纷纷行动起来,在价格上玩不出太多花样的时候,旅行社又故伎重演做起了虚假广告。据记者了解,一些旅行社在广告中声称“游”某景点“送”另外一景点,但所谓“送”只是将游客送至景点,其他费用仍需游客承担。对此,北京市旅游局相关人士表示,此类广告误导了消费者,涉嫌欺诈,如果接到举报将对此类旅行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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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青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内游的利润本来就很低,在组团报价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带“送”字的线路显然要比干巴巴的线路介绍更吸引人。而一家旅行社登出了这样的广告,如果其他旅行社不跟进,就会处于竞争的相对劣势,这也是大大小小的旅行社热衷“送”景点的主要原因。他还告诉记者,其实送的一些赠品本来就属于旅行社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比如“送三餐”就是旅游含餐换了一种说法而已。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这种促销形式也在短时间内有了“升级版”,一些旅行社的优惠行为由捆绑销售旅游景点,发展到现在的赠送“一日游”产品,游客在完成了自己的旅游计划后,还能再享受旅行社搭售的游线“赠品”。但游客享受赠品的条件是,“自选线路”的消费金额要达到旅行社规定的标准额度,且“赠品线路”还被限定了有效期。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旅行社在广告宣传时须清楚直观,旅行社利用“送”字产生的歧义,或将本就不需任何花费的景点当作赠品“送”游客,有欺诈之嫌。消费者在旅游咨询时,务必和主办方签订合同并保存各种凭证,发现欺诈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业内人士表示,旅游有赠品本是件好事,但游客也要看究竟是否真的“划算”。在对待旅行社的各类旅游线路广告时,参团者不能单纯以团费价格或赠品多少来作为选择的主要标准,重要的是了解旅行社、费用分配、活动内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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