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汽车金融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吉林金融监管局处罚。
吉林金融监管局对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合计罚款170万元,对浦发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合计罚款60万元;对郑权、马岩、赵春光给予警告,对刘富宏、修辰罡、王德强、柳杨警告并合计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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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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