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宁波北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罚款24万元。
同时,戴某军(时任宁波北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对宁波北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罚款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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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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