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发放项目贷款未与同比例项目资本金配套使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罚款60万元。
胡军军(时任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部经理)对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认定不全面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刘春田(时任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家庄支行行长)对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项目贷款未与同比例项目资本金配套使用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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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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