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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正式实施对个人投资者的四大影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简称《基金法》)正式生效,这是我国基金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04年4月底,国内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是2563亿份,基金净资产为2679亿元,基金持有股票市值大约为A股流通市值的11%,封闭式基金54只,开放式基金88只,还有部分开放式基金正在发行。投资者感到基金的品种越来越多,让人眼花缭乱,单只基金的规模从几个亿,扩大到上百个亿,基金的销售也是百花齐放,对个人投资者来说,今后如何利用《基金法》为自己选择、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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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具体的基金产品,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纵观我国基金业的历史,也是经历了艰难曲折的过程,虽然中途有成功和失败,但是最终还是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投资者应该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充分利用《基金法》带来的权利,不放过这个有利的时机,通过基金投资,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

  我们认为,《基金法》的实施应该对个人投资者产生以下影响:

  首先,《基金法》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管理层制定和颁布《基金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基金的运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法》不仅明确了缩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范围,严格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条件、资质及其高管人员的条件;另外还增加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如规定基金财产不得向其管理人、托管人出资,不得买卖其管理人、托管人发行的证券和债券等,为基金的运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其次,对持有人的权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持有人可以行使以下7项权利:取得基金收益;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监督基金运作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在因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的错误导致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害的情况下,要求赔偿;申购、赎回基金单位;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另外,特别应该指出的是持有人的话语权,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额持有人,都可以提议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不管基金管理和基金托管人同意或不同意。《基金法》生效后,这些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个人投资者,如果作为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框架下,解决可能出现的投资纠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第三,《基金法》也可以作为个人投资者选择基金品种的一个参考依据。当前,在复杂的市场形势下,证券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个人投资者这几年的收益情况大都不太理想,若能将自己的部分资产,改为基金投资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这也非常符合国际潮流,在总结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之后,可以肯定社会分工越细,生产效率越高,在证券投资方面也不例外,基金公司在证券投资方面,有强大的政策优势,顶尖的专业人才,先进的管理手段,以及多种风险应对措施,依靠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理财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途径,越来越受到众多投资者的关注。问题是如何能在众多的基金品种里,挑选出收益高,有核心竞争力,品牌好,风险低的单个基金,我们认为好的基金管理公司,不但追求基金产品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会重视证券投资的社会责任,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可靠的诚信机制等等,一流的基金公司应该是遵守《基金法》的模范。《基金法》对基金的规范作用是硬性的,但是不同的基金管理公司有不同的发展风格和理念,例如:国内的基金公司非常重视自己的规模和基金的收益,而合资基金公司可能更关注自己的品牌建设,风险控制和投资决策的流程管理,尤其是公司的团队精神,确立通过团队的建设推动公司的发展;个人投资者可以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范围内比较基金公司如何处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会特别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他们可以利用各种途径宣传自己的投资理念,经常召开投资者、基金经理参加的交流会,了解投资者的需求,不断改进自己的服务,并能详细介绍市场和本公司的发展情况,与投资者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争取达到双赢的目的。

  第四,《基金法》的生效,及其配套的相关监管规则的颁布,会再次推动证券基金业的发展,个人投资者可以转变自己的投资理念,加大基金投资的力度,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管理层希望在前进中解决市场存在的问题,近期推出的深圳中小企业板块就是很好的例子,相应的中小企业基金已经成立,后续可能还有新的交易产品推出。例如: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指数基金等等,个人投资者若要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单靠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最好能够运用《基金法》这样的法律手段,学会利用社会资源,通过专业分工协作,分享证券市场发展的成果。普通投资者可以先为自己确定一个熟悉基金产品的财务顾问,在转变传统个人炒股观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区间,再深入挖掘优秀的基金产品,相信会有一个令人满意的收获。开放式基金投资难点是:基金产品运作的跟踪,以及能在恰当的时机赎回,《基金法》实施后,相信基金公司的运作和管理会更加透明和规范,并且基金规模和产品种类会得到更大的发展,个人投资者应该充分相信这一点。

  总之,《基金法》的实施,对个人投资者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基金投资有《基金法》这样的法律支持,它可以间接降低个人投资者在基金投资上的风险,增加个人投资者获利的概率。如果个人投资者能够与基金公司配合搞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那么基金公司就可以在《基金法》的约束下,努力达到多赢的目标,从而推动证券投资全行业的发展。(上海证券报 联合证券研究所 孙钦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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