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3起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税务部门表示,依法纳税是经营主体的基本义务,通过个人账户收款、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偷税行为。
通报显示,海南欧丽家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收入、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56.9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约2900万元。
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699.07万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约1400万元。
怀化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收入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96.5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93.04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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