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单户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对秦皇岛天马酒业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债权总额为271,140,372.91元。债务人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东斜街57号,该项目债权由秦皇岛天马酒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抚宁镇东斜街57号的15,724.88平方米的工业房产及58,668平方米土地、位于抚宁镇东斜街188号的12,416.48平方米的工业房产及41,596.15平方米的土地、位于抚宁镇东斜街188号的9,120.42平方米的工业房产及39,313.35平方米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由罗兴平、叶立侠、孙国媛、王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不属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不属于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不属于上述禁止主体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311-89167972
电子邮件:lizheha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3号楼26、27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8916797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b-jjjc@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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