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作业”也亏钱!公募从业人员许文峰、金鎏趋同交易亏损700万,还有位90后从业者马钰焰炒股也亏了

“抄作业”也亏钱!公募从业人员许文峰、金鎏趋同交易亏损700万,还有位90后从业者马钰焰炒股也亏了
2024年12月13日 21:50 市场资讯

  财联社12月13日讯(记者 封其娟)据中国证监会同日披露,2位公募从业人员,一位参与控制17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趋同交易亏损后被罚,另一位未按规定申报并利用他人账户炒股亏损后被罚。

  证监会指出,许文峰、金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一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决定一是对许文峰单独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二是对许文峰与金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的共同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其中,许文峰、金鎏分别承担40万元、20万元;三是对许文峰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82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

  据此,许文峰此次共被罚没153.82万元。又因许文峰违法情节严重,该会还决定对许文峰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许文峰时为基金从业人员,具有获取相关基金产品个股仓位、候选标的等未公开信息的职务便利。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许文峰独立控制使用“许某花”等9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损53.32万元;又与金鎏共同控制使用“范某芳”等8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别亏650.53万元。涉案期间,许文峰多次与他人联络接触,明示、暗示他人控制使用“狄某”等3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产生趋同交易并盈利3.82万元。

  据证监会同日披露,一90后公募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并利用他人账户炒股亏超10万元后,被罚3万元。

  今年以来,已有多份公募人员违规被罚公告披露。11月底,四川证监局还披露了基金经理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被罚没154万元;上海证监局10月披露,基金公司会计毕某昱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共被罚没118.5万元;同样出自上海证监局之手,8月罚单指出,基金经理张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没3132.52万元,并被禁入市场10年。

  参与控制17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3月14日,许文峰控制使用“许某花”等9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并亏损53.32万元。

  据证监会披露,“许某花”第一创业证券信用账户,2020年9月18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许文峰控制使用;“陈某君”浙商证券信用账户部,2020年4月22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许文峰控制使用;“庄某洁”东海证券信用账户,2020年5月14日至2021年7月14日由许文峰控制使用;“潘某平”平安证券信用账户,2021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许文峰控制使用;“史某祥”东海证券普通账户,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5月11日由许文峰控制使用;“刘某”东海证券信用账户,2021年5月27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许文峰控制使用;“毛某元”联储证券信用账户,2019年1月29日至2021年5月18日由许文峰控制使用;“王某鑫”东北证券普通账户,2022年5月11日至12月31日由许文峰控制使用;另有某私募证券基金产品证券账户,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由许文峰控制使用。

  同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3月14日,许文峰、金鎏共同控制使用“范某芳”等8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并亏损650.53万元。

  “范某芳”平安证券普通账户,2020年7月9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许文峰与金鎏共同控制使用;“毛某元”联储证券信用账户,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14日由许文峰和金鎏共同控制使用;“史某祥”东海证券信用账户,2021年5月13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许文峰和金鎏共同控制使用;“蔡某庆”华泰证券普通账户,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许文峰和金鎏共同控制使用;“张某”东方证券普通账户,2022年3月31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许文峰和金鎏共同控制使用;“宋某红”中金财富证券信用账户,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11月18日由许文峰和金鎏共同控制使用;“朱某”海通证券普通账户开立于海通证券某营业部,2021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22日由许文峰和金鎏共同控制使用;“金某”中国银河证券信用账户,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9月1日由许文峰和金鎏共同控制使用。

  涉案期间,许文峰还多次与他人联络接触,明示、暗示相关未公开信息,致使相关人员控制使用的“狄某”“范某兰”“殷某”等3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产生趋同交易,相关人员通过趋同交易盈利3.82万元。

  90后公募人员违规炒股亏损后被罚

  据证监会同日披露,1994年2月出生的马钰焰于2018年8月在某基金公司工作。

  2020年2月18日至2022年5月10日,马钰焰陆续通过叶某银行账户向“王某鑫”东北证券三方存管账户转入资金,由王某鑫用其东北证券账户为马钰焰交易股票。2023年1月1日至3月14日,马钰焰单独利用“王某鑫”东北证券账户交易股票。马钰焰未按规定向公司申报上述证券交易。

  涉案期间,“王某鑫”东北证券账户交易相关股票共计亏损10.82万元。该会认为,马钰焰的上述行为违反《基金法》相关规定,构成公开募集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证券投资的行为。

  针对马钰焰作为公开募集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投资行为,证监会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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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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