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钟梁
初冬的梅江河畔,山影如黛,繁花似锦,这是属于岭南的美好风景。年近六旬的陈阿花(化名)却走过了一段“过山车”似的崎岖心路——她想离婚于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也同意了。巧的是,正当两人在办理离婚诉讼的立案缴费手续时,系统出现了故障,暂时无法缴费,只能等第二天。好的是,第二天两人又决定不离了。这究竟是咋回事?
冬日的清晨,一位头发斑白的阿姨走进梅州市梅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从兜里掏出一本封面印着“双喜”的结婚证。这是一张1987年签发的结婚证,证件上照片斑驳,却难掩两人的笑容。
“阿妹,我想起诉离婚。”阿姨的话让导诉员有些诧异。
这位阿姨姓陈,今年58岁,与配偶李阿哥(化名)结婚已有37年。是什么让这位年近六旬的阿姨执意要离婚?
案件依法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刘津里将双方约到了调解室。
“阿妹,我日子过得苦啊,这几年他不常回家,不跟我说话,也不在乎我,我实在受不了这种‘冷暴力’了。”在陈阿花的话语中,两人婚姻的症结慢慢显现。
陈阿花和李阿哥育有一儿一女,曾经夫妻和睦,可是随着孩子成家立业,两人时常为琐事争吵。加上李阿哥找了一份小区保安的工作,整天待在值班室里,两人的交流变得极少,这让陈阿花很不满。
面对陈阿花对离婚的执着,李阿哥把头别到一边,沉默不语,过了良久才缓缓开口说:“我同意离婚。”
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刘津里带领他们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缴费手续。然而不凑巧的是,系统出现故障,暂时无法缴费。冬季的傍晚,天色早早暗了下来,刘津里只好与陈阿花约定第二天再来缴费。
“阿妹,我老婆的电话打不通,我很担心她,你能帮我找找她吗?”第二天中午,刘津里接到了李阿哥打来的电话。原来,李阿哥左思右想,决定和陈阿花再谈谈。可是陈阿花不在家,电话也打不通。
李阿哥的话让刘津里的心悬了起来,她时不时拿起手机,反复拨打陈阿花的电话。就在提心吊胆了一天之后,陈阿花的电话终于接通了。
“陈阿花,李阿哥担心您,打了我的电话好多次。他要是不在乎,怎么会这么着急,到处去找您呢?”在确认陈阿花的安全后,刘津里劝说道。
“真的吗,阿妹?”电话那头的陈阿花难掩激动,“不瞒你说,我的儿子女儿都不同意我离婚。”
“阿姨,你们那个年代的夫妻,表达情感的方式都比较含蓄。那天在调解室,您说要离婚的时候,我看到李阿哥眼眶都红了。其实李阿哥私下跟我说,他不想离婚,说同意离婚,是不想再让您生气。”
经过刘津里一番劝说,陈阿花逐渐转变了执意离婚的态度,到诉讼服务中心撤诉了。
为了彻底弥合两人之间的矛盾,刘津里再次拨通了李阿哥的电话:“李阿哥,客家人说‘夫妻相仇冇过夜,踢踢脚趾又讲话’,交流是婚姻的黏合剂,您问阿姨一句‘吃饭了吗’,阿姨都会很欢喜的。”
“我对她这样,确实是我做得不对。阿妹,感谢你们法院做的调解工作,因为你们,我们这个家才没有散。”李阿哥连声道谢。
家事纠纷有着情感与法律矛盾夹杂的特殊性,该如何既解“心结”又解“法结”?
梅江区法院坚持“以和为贵”工作思路,建立全流程家事纠纷调解机制。在诉前由经验丰富的家事调解团队给予当事人情感疏导和法律指导,避免当事人直接进入诉讼对抗程序,扩大双方矛盾;诉中聘任8名家事调查员参与家事纠纷调查工作;判后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疏导。通过寻找法理与情理的最佳契合点,厘清纠纷,对症下药,逐一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促使当事人心平气和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梅江区法院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52件,调撤率达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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