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不仅帮我联系上了她,还帮我撤销了婚姻登记,这段婚姻困扰了我15年,今天终于解脱了……”近日,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恒伟到申请人阿辉(化名)家中回访时,阿辉向检察机关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2003年,经人介绍,阿辉与跟随母亲从贵州来海安居住的阿南(化名)相识相恋。次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2008年11月,阿南因家庭琐事与阿辉发生争吵,随后抛下4岁的女儿离家出走,自此杳无音信。阿辉寻找阿南一年多无果后,向原海安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阿南下落不明,阿辉只能撤回起诉。
阿南找不到,婚也离不掉。无奈之下,阿辉只得独自抚养女儿。一晃15年过去了,女儿已长大成人,阿辉想开始新的生活,便于2023年11月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与阿南的婚姻关系。法院立案后发现阿南身份信息有误,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审理。
随后,阿辉又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该婚姻登记,民政部门以不存在胁迫、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等法定撤销婚姻登记情形,拒绝了阿辉的申请,并告知其向检察机关寻求解决途径。
今年8月,阿辉来到海安市检察院申诉。受理案件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先到海安市民政局调取了阿辉与阿南的结婚登记档案,找到阿南在登记时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中的身份证号,后委托海安市公安局查询该身份证号对应的身份信息。经核查,该身份证号无对应人员。
为查明阿南的真实身份信息,海安市检察院依托异地协作机制,委托阿南户籍所在地的贵州省织金县公安局代为调取阿南的户籍底册,最终查实阿南真名为阿兰(化名)。她在与阿辉领证时因未达到法定婚龄,便提供了虚假的身份信息。
海安市检察院认为,法院和民政部门的履职均无不当,但阿辉的问题应当得到解决。为及时化解其面临的困境与难题,海安市检察院决定就本案组织公开听证会。
今年9月29日,海安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及法院承办法官参加听证。经过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建议,撤销阿辉与阿南(实为阿兰)的婚姻登记。
10月14日,海安市检察院根据“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向海安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重新审查案涉婚姻登记程序,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加大对婚姻登记信息的审查力度,建立相应的纠错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海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于10月22日作出撤销案涉虚假婚姻登记的决定,并向海安市检察院回函。
为了能向阿兰有效送达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民政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多次与阿兰的母亲沟通,阐明联系阿兰的目的。阿兰的母亲起初有些抗拒,经过办案人员一番释法说理后,阿兰的母亲转变了态度,帮助民政部门联系上了阿兰。相关决定书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阿兰。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王峥峥 陆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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