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宣告新中国成立。同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法院成立。今年9月3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七十五周年发展史陈列展举行揭牌仪式。
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
今年10月1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在长春中院观看陈列展,驻足在1956年长春中院接待来访群众制度的史料前良久,转过身面对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逐字讲出公告内容,“看长春中院院史,见司法为民初心。”话语掷地有声。
院史陈列展筹建于长春中院建设“一流强院”起步之年。长春中院举全院之力,一把手谋划、部署、推动,由研究室牵头,宣教处、干部处、办公室、行装处、老干部处、基层法院有相关展陈经验的同志组成陈列展专班。今年5月起,一场向史而行的“战役”正式打响。
在短短的四个月时间里,从查找资料到谋篇布局,从总体设计到分步实施,陈列展赶在长春中院75岁生日的前一天建成开幕,近500平方的展陈空间以时间为经、以事件为纬,集点为线、展线成面,以物辅文、图文并叙,徐徐展开长春中院75载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院史陈列展记载了长春法院从艰苦创业、健全完善到高质量发展的光荣历程,存储着每一位长春法院人的奋斗足迹,寄托着全院法官干警对未来的美好愿景。”“陈列展为法院干警开辟了一个追忆历史、致敬前辈、薪火相传的精神家园,也为社会各界近距离了解长春法院工作、感悟长春法治进程提供了一扇崭新窗口。”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在开幕仪式上说。
创业发展 步履铿锵
陈列展分为序厅、三个篇章、专题展区、实物展区和开放展区,全面回顾了长春中院建院七十五载的峥嵘岁月,再现了长春中院艰苦创业、发展壮大、争创一流的奋斗历程。一幅幅图片、一个个案例、一件件实物,真实记载了长春中院建院以来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真情重现了一代代长春法院人伴随着新中国成长步伐走过的坚实足迹,与长春法治进程同频共振的现实缩影。
进入展厅,一面以装置艺术形式展现的“倾听历史声音”主题墙首先映入眼帘,记录着长春中院重要案、事件的46张老报纸,在暖色光源的烘托下泛着片片金光,寓意着长春法院走过的流金岁月,体现着长春中院人的闪光足迹,见证着长春中院的发展成就。序厅集中展示了历任院长、机构沿革、院址变迁、队伍壮大、基层法院等板块。命名为“追溯传承”的板块,以内嵌式抽屉的展陈形式展示了长春中院不同时期的珍贵档案;“致敬长春法院人”板块,以干警群像的形式展现了一代又一代长春法院人的精神风貌。
第一篇章“艰苦创业 奠基起航”,以丰富的史料翔实记述了1949年至1972年间长春法院创立发展的历史进程。这一时期,长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郭某升、吴某蘅反革命案,该案即长春电影制片厂于1957年拍摄的电影《寂静的山林》原型案件;审理了王某星投机倒把案、程某才强盗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惩治和震慑了反革命、破坏经济和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篇章“探索发展 庚续前行”,将1973年至2011年期间的发展史镌刻在时间的卷轴上。1973年3月15日,长春中院恢复办公、启用公章,各项审判工作秩序逐步重回正轨。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全党中心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长春法院也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这一时期,刑事、民事、行政、审监、立案和执行等职能得到有效发挥。长春中院出台《审判方式改革办案规范》等一系列改革制度,司法公开举措积极推出……道出的是长春中院矢志不渝的为民情怀。
风正扬帆 征途如虹
进入新时代,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长春法院工作逐步走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第三篇章“全面振兴 日新月著”和开放展区,以传统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全面展示了2012年以来,长春中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生动实践。
新一届院党组成立以来,在党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相继提出“1237”总体工作思路及两个升级版,全力以赴审要案、建“五庭”、提质效、育良知、铸精品,依法审结孙某军政治团伙系列案、森工集团破产重整案等一批大案要案,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智慧法务区五个专业法庭,首次实现长春地区法院、长春中院审判、执行质效全省排名“双第一”,与吉林大学合作完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获评优秀成果奖,取得一个又一个历史性突破,多项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长春市委和省高院等上级单位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硕果累累,新风扑面而来。
走进实物展区,在视觉中心静静伫立的是1996长春中院荣获的集体一等功奖杯。“荣耀印记”电子屏展示着建院以来长春中院所获得的220项国家级集体和个人荣誉。展柜里陈列着:1962年南关法院张云惠先进工作者奖状、1997年长春中院第八任院长张新民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奖章……前辈的荣光、历史的丰碑铭刻于此,时刻召唤吾辈昂扬向上、奋勇前行。
穿过寂静的发展长河,时间的切片、历史的印记、闪耀的微芒,凝结成为长春法院人的精神图谱。接下来,长春中院将以勇担时代重任的使命担当,淬炼成事之要、永葆进取之心,奋力书写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长春实践的“实干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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