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境内,有一条贯穿东西的渠水,因其解决了2个县6个乡镇20余万亩耕地的灌溉和居民用水问题,被当地群众称为“生命渠”。后来,随着漯河市“一带两河、五脉十湖”生态水系建设,“生命渠”又有了“景观渠”特色,渠畔绿化带内的亲水平台、戏水空间、景石、栈道等为居民休闲健身、文化娱乐提供了适宜场所。
“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让这生命渠、景观渠升级为渠清岸净、景美人和的幸福渠。”近日,郾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2024年3月,收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相关举报,郾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调查发现,辖区龙城镇渠道、新店镇渠道内及周边有大量垃圾未及时清运,塑料泡沫、旧衣物和腐烂水果招来不少蝇虫,沿渠还有多处暗管排放废水痕迹,渠水水质不佳。
郾城区检察院决定对该线索立案调查。4月1日,该院依法分别向龙城镇政府和新店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监管职责,推动问题整改,修复受损生态。
收到检察建议后,龙城镇政府、新店镇政府立即对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逐个核实整改,组织人员及运输工具清理渠道内和周边生活垃圾20吨,在重要点位安装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针对个别养殖场违规排污问题约谈养殖场负责人,要求立即封堵暗管,严禁排污。
4月10日,龙城镇政府、新店镇政府与郾城区水利局、环保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辖区水体长效治理机制,在严格落实河长职责、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段渠道安排专人管治等方面达成共识。
会后,相关行政机关与保洁公司签订龙城镇渠段河面漂浮物清理协议,落实渠道生活垃圾、步行道杂草杂物常态化清理措施。龙城镇政府、新店镇政府对渠道沿线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清运路边垃圾,并对辐射沟渠进行绿化,确保渠道周边整洁优美;通过移动公司群发短信、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举报平台,鼓励两镇居民积极参与线索举报,共同维护渠清岸绿的美好环境。
6月3日,郾城区检察院对该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与办案检察官一起实地走访。经现场调查、公开听证和志愿者评估等环节,确认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7月4日,郾城区检察院依法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巡渠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在10月召开的郾城区“河长+检察长”协作工作会议上,郾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胡君就进一步强化“幸福渠”生态保护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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