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000股,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总股本2,794,573,119股的0.0014%。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7.65元,回购总金额为290,700元。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据公司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的总股本,公司总股本将由2,794,573,119股减至2,794,535,119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5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布告栏进行公示,并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了《太阳纸业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已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了《太阳纸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511号验资报告,截止2021年7月19日,有11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放弃授予的股数为11万股,导致应收认购款减少918,500元,实际认购数量为6,228.10万股,实际应收认购款为520,046,350元。截至2021年7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刘泽华等1,185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20,046,350元。
6、2021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6,228.1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1,185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6月8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5元/股。
7、2022年8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8、2023年8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3年9月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年8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4年9月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10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8,000股,占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末总股本2,794,573,119股的0.0014%。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一2023)》“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其他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因公司于2024年7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65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按7.65元/股实施回购。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38,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7.65元/股,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290,7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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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20日出具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71C00042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4年10月25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
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25日止,公司已支付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10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款项290,700.00元,其中:38,000.00元减少股本,252,7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38,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2,794,535,119.00元。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25日止,公司已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38,000.00元,减少股东出资人民币38,000.00元。
五、减资公告相关情况
2024年9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自减资公告发布45日内,公司均未收到债权人异议。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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