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朱鹏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载于2024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冷志斌、潘恩海、朱鹏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刊载于2024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冷志斌、潘恩海、朱鹏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办理回购注销的事项;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冷志斌、潘恩海、朱鹏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9)刊载于2024年12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50)刊载于2024年12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彦森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专人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彦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监事会同意《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受让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受让合伙份额概述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公司拟受让其有限合伙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所持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认缴出资份额4,379.562044万元(实缴出资4,379.562044万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5,500万元。
(二)关联交易概述
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扬州亚威智能制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智能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亚威智能投资65%的股权,亚威智能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拟受让转让方所持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认缴财产份额,形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亚威智能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二、关联方介绍”。
除以上关联关系外,合伙份额转让方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和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埃斯顿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扬州亚威智能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1XK2DG7E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4日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营大楼8楼
法人代表:戚善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亚威智能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码为:P1069790。经查询,亚威智能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36056891U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26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8号(江宁开发区)
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吴波
控股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股比例29.31%)
注册资本:86,953.1453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开发、服务各类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控制、运动控制、驱动装置、计算机应用软件、伺服液压控制及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埃斯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埃斯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益安排。
四、基本情况暨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1TF1GW3H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扬州亚威智能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三)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受让份额的权属情况
公司本次受让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的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资产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五)《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份额转让
甲方(埃斯顿)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份额转让给乙方(亚威股份),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份额受让前述标的份额。标的份额包括该标的份额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权利,且标的份额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质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2、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以人民币5,5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亚威产业基金4,379.562044万元认缴财产份额(实缴出资4,379.562044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前述标的份额。
3、声明承诺
1)甲方声明承诺:
甲方对其转让的标的份额拥有合法、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充分的权利和授权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要求的授权而应采取的行动已经采取,或在本协议签署前必定采取;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未在标的份额上设立任何质押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物权,未在标的份额上做出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在本协议签订后(含交割日)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转让标的权利和/或利益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不存在任何第三人就本次转让的标的份额或标的份额的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标的份额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与本次转让的标的份额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完毕本次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及中基协的变更登记手续等。
2)乙方声明承诺:
乙方有充分的权利和授权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要求的授权而应采取的行动已经采取,或在本协议签署前必定采取;乙方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合同和/或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之约定。乙方需积极协助办理标的份额转让所需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许可(如需),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及中基协的变更登记手续等。
4、本次转让涉及的税费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标的份额转让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或相关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负担。
5、有关合伙人权利义务包括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之日起,乙方应就其受让的标的合伙权益而承继甲方在有限合伙协议项下享有的该等标的合伙权益之上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及责任,无论该等权利、义务或责任实际发生在标的合伙权益转让日之前或之后(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累计未分配的收益和已发生但尚未分摊的费用),甲方就其已转让的标的合伙权益不再享有及/或承担该等标的合伙权益之上对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或责任。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亚威产业基金合伙人标的份额对应的表决权及其他合伙人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6、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其他方的经济利益,使本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在该等情况下,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7、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该等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使履行本协议成为不必要,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同时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实际损失。
8、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转让价款为5,500万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除本议案审议内容外,本次关联交易暂不存在其他安排。如后续有其他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自设立以来,投资方向一直以高端装备、机器人及自动化、自动检测等智能制造核心领域为主,兼顾其他相关高速成长的战略新兴领域,与公司发展方向高度契合,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在行业积累、项目储备、专家合作、管理赋能、业务开拓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产业协同效应。
公司通过本次受让份额,增加了对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财产份额持有比例,可充分运用该平台,继续整合政府投资基金、专业投资机构、战略合作伙伴各方在产业内项目收集、研判能力上的优势,提升投资水平,加速外延式扩张,降低产业并购风险,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整合升级和完善行业布局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本次交易是公司正常的投资行为,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不会产生重大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投资风险: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面对该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和参与基金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2、管理风险:公司长期专注于装备制造业,在新业务、新产品从自主创新到产业化、规模化的内生式增长、滚动式发展的投资方面具备较完善的管理能力;本次承接受让份额后,公司对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的持有比例上升,将对公司外延式发展投资的管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面对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以内涵和外延相结合发展战略为导向的综合投资能力建设,积极进行发展模式创新探索,积累对外投资经验,提高企业综合投资管理能力。
3、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风险: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系独立运作主体,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不排除可能涉及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对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并尽量避免同业竞争,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基金投资事项筹划和实施过程中,建立有效的防范利益输送与利益冲突机制,健全信息隔离机制,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并及时披露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亚威智能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亚威智能投资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九、公司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20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须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12月2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5
联系人:童娟、曹伟伟
5、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59
2、投票简称:亚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