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12月03日 08:00 媒体滚动

转自:邯郸日报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员郭涵钰(女)在复议接待室处理当事人复议申请。

临漳县司法局首批行政复议员在宪法广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誓言将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宗旨,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大名县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服务型执法”,助力企业合规经营与发展。

永年区新入职律师傅鹏怀深入司法所,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助力基层司法工作高效开展。

◀峰峰矿区实施“综合查一次”入企执法新模式,多部门联合行动,一次性完成对企业多项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曲周县司法协理员刘潇蒲在村民家中,耐心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 ▲曲周县司法协理员刘潇蒲在村民家中,耐心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

本报记者 袁柯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一,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司法改革举措,为法治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新时代新征程,司法行政改革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头戏”。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改革部署和省委改革要求,结合市情实际,明晰职责,找准定位,系统性谋划、清单式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确定了涉及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18项重点改革事项,为奋力开创邯郸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

保障公平公正公开

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机关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从基本的生活需求如衣食住行,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社会治安的维护以及环境保护工作,涵盖到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不仅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而且是行政机关公信力最为直观的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市司法行政改革不断深化,“邯郸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督办等制度全面推行,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10月20日上午,我市某运输公司的厂房内,迎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执法检查。此次检查不同于以往,得益于市司法局新启用的“邯郸执法”平台,不仅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更重要的是确保了检查过程的公开透明,赢得了企业与执法人员双方的高度评价。

上午9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准时到达该运输公司门前,不同于传统检查前的紧张氛围,企业方面早已通过“邯郸执法”平台收到了详细的检查通知,包括检查的具体时间、内容、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执法人员的信息等,实现了信息的全面预告知,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迎检压力,确保了企业有时间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

“通过邯郸执法平台,我们感受到了公正与透明。所有检查事项事先知晓,检查过程有据可依,这不仅是对我们合法合规经营的一次检验,更是对我们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该运输公司负责人通过“邯郸执法”平台对执法人员公正规范的执法给予了5星的评价。

与此同时,行政执法人员也通过该平台获取了企业的基本信息、过往检查记录及潜在风险点,为后续的检查工作提供了精准导向。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建设了入企执法平台“邯郸执法”,该平台赋予每家企业一个“邯郸护商码”,实现入企检查、执法等行为全过程留痕、结果及时公开、企业事后评价,规范解决涉企检查、执法中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自9月1日“邯郸执法”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共收录企业1031088家,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开展入企执法检查465次,力争实现平台之外无入企执法检查。

“邯郸执法平台的运用,是我们推进‘阳光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更重要的是构建起了一套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管体系,既监督了执法行为,也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成文说。

改革成效好不好,营商环境优不优,市场经营主体最有发言权。

“各部门联合起来开展检查,检查过程有条不紊,检查效率大大提高,真正为我们企业减负。”位于峰峰矿区的河北迪菲斯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二红在接受园区“综合查一次”后,伸出大拇指点赞。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8月,峰峰矿区推出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由峰峰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对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检查事项进行归集,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既防止监管缺位,又避免重复检查。

“综合查一次”目的是降低检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执法时,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工作计划,其他执法单位同步安排,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实现执法领域和执法事项全覆盖,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检查情况依法公开,立案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您好,贵公司有两名司机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即将到期,请抓紧时间办理延期手续,线上申请即可,申请链接可以在‘企无忧’公众号平台查找。”大名县交通局工作人员查阅企业信息时,发现某企业存在风险隐患,通过全程指导,让服务跑在风险前,帮助企业主动规避风险。

今年以来,大名县在行政执法领域推出了一项创新举措——服务型执法模式。执法人员不再仅仅担当监管的角色,而是转变为为民服务的“服务员”。执法人员通过“企无忧”平台开展“送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将执法和服务融合在一起,普及合规经营标准,在服务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全程监督执法过程,积极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柔性执法,确保惠企政策有效落实。

自“服务型执法”推广以来,大名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入企检查下降60%,开展“送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4800余次,大幅增加,落实免罚5886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70件,指导120家企业信用修复,帮扶53家企业融资20.15亿元。

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

增强法治建设合力

临漳县某公司收到名下货运车辆压实线的行政处罚通知,这是该公司今年以来收到同一地点的第3次处罚通知,于是该公司向县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该县行政复议员当场受理,并组织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在审核行政处罚的事实、程序和法律依据的同时,深入企业走访司机、供货商、进货商等,并到违章地点进行实地查看。经过审理,查明该行政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一般应当维持。但该县行政复议员在现场查看时发现,该路段左转的白虚线设置较短,导致大货车从公司出来拐弯时后轮不可避免地会压到白实线。经行政复议机构组织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变更了行政行为,与申请人实现和解。案后,行政复议机构向相关部门送达了《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延长该路段白虚线设置的意见,行政机关对该道路标识进行了优化,该企业车辆从此未在该路段受到过行政处罚,企业为县行政复议机构送来“行政复议化争议、为企分忧暖民心”的锦旗。

今年以来,临漳县司法局立足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定位,以行政复议员试点为抓手,全链条推进行政复议提质增效。依托乡镇司法所,在14个乡镇建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开展行政复议文书“代书”和受理服务,规范当事人口述、行政复议代办人员整理、当事人确认签字办理流程,实现行政复议“一站式”申请、“保姆式”服务。截至11月底,该县行政复议案件受案率同比增长77.8%,是行政诉讼受案量的6.7倍,其中,以调解和解结案率达到42.3%。

行政争议一头连着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行政争议化解的成效,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对法治的信心。依法高效解决行政争议,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市司法局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聚焦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后,市本级及18个县(市、区)全部实行一级政府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市政府职能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截至目前,全市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2389件,受案率同比增长46%。其中已调解和解结案319件,占已结案件总量的21.41%,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已然凸显。

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是行政复议工作的生命线。市司法局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行网上申请、容缺受理、一次告知等措施,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积极打造“复议+调解”办案新模式,充分发挥复议机构的组织协调力量和行政争议化解平台作用,坚持优先调解、全程调解、合力调解,将调解贯穿案前、案中、案外复议全过程。

“太感谢司法局的同志了!你们公正的裁决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张女士拿着锦旗来到丛台区司法局,向工作人员当面感谢。

今年4月,申请人张女士在自家房屋装修过程中涉嫌存在擅自拆除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被丛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查封其房屋的行政强制措施。于是张女士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该区司法局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对案件深入调查,及时作出处理,认真查阅案卷,细致审查证据。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联合人民调解组织,多次组织和当事人的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自愿撤销了行政复议申请,双方调解圆满成功。

丛台区司法局积极转变行政复议办案理念,坚持调解和解优先原则,构建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复调联动”工作模式,秉承“依法自愿、应调尽调、务实高效”理念,提升案件处理结果的法律价值和社会效应,彰显出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与温度。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在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路径的过程中,为了让调解和公证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将人民调解与公证携手,以赵都公证处作为改革示范点,建立“公证调解中心”,并在全市各县(市、区)进行推广,彰显出“调解+公证”模式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的显著优势。

刘某是某运输有限公司的随车雇员,在替公司运输货物时,因不慎摔倒,送院就医,需要缴纳高额医药费。由于保险金理赔时间长,刘某工作单位先行为其垫付了医疗保险金,金额高于保险金额的3.5倍。由于该公司不是保险金的受益人,故存在争夺保险金归属,无法收回垫付资金的纠纷。邯郸市赵都公证处的公证调解员耐心引导双方冷静面对,通过“背靠背倾诉心声、一对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最后各方达成共识,签署了保险金归属协议,成功将纠纷止于诉前。

邯郸市赵都公证处通过运用“公证+调解”多元解纷衔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公证“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的合力优势,实现家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截至目前共完成“公证+调解”案件30余件,切实解百姓之所忧,缓百姓之所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10月,李某向曲周县第四疃镇司法所反映邻居郑某建房地基过高致其门口积水。司法协理员刘潇蒲实地走访并与村委会商讨,多次与郑某沟通,指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时强调邻里和谐。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郑某负责找工人垫高易积水路段,费用按比例分摊,成功解决纠纷,维护了邻里和睦。

司法协理员在解决此类邻里纠纷中展现出高效、专业的调解能力,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还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着力进一步规范现有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推动司法行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是基层法治建设的一线阵地,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前沿窗口。为了更方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改革项目,在永年区确定了10名高素质新入职律师和5个星级司法所开展试点工作。

从日复一日的解答法律咨询到深入田间地头的矛盾调解,10名新入职青年律师用实际行动让“基层一线”成为践行法治理念的“起跑线”。

截至目前,新入职律师参加乡镇政府会议3次,提出法律建议8条,参加法律宣传18次,参加乡镇执法9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2件,参与乡镇化解信访案件8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4件。

今年9月,武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某养殖场存在未开具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行为。经查,该养殖场兽用处方药系从复兴区某地私自购买。该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因该兽用处方药销售方在复兴区某村,不在武安市行政区域,武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启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同机制,联合邯郸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跨区域联合执法,并对此事件立案调查。

今年以来,我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跨区域执法管辖异议、调查取证困难问题,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以武安市为跨区域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改革试点,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等两省三地八县(市、区)共同签署了《跨区域行政执法协同机制试点工作框架协议》,打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对高效打通执法堵点,提高执法效能,贡献了综合执法力量。截至目前,武安市已组织开展10余次执法交流学习、研讨活动,开展14次跨区域联合执法,发现违法线索5条,制止劝导1起,办理免罚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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